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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87158 

桂林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工商办发[2017]74号


各县(自治县)工商局(工商质监局),各城区工商局,市局各部门、分局:

  经市局领导同意,现将《桂林市工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25日


桂林市工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方案


  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我市从7月至11月底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委〔2017〕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有效展示集中开展大检查的成果,提高人民群众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知晓率,激发全社会参与安全隐患排查的积极热情,增强社会各界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努力营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氛围,结合当前安全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关于落实大检查活动“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各项具体措施,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全面展现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的积极成果,促进大检查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与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主题为“抓好安全生产,共创文明桂林”。

  三、活动时间

  2017年8月至11月。

  四、活动形式

  (一)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多形式、全方位、大规模宣传。

  一是各单位(部门)要制作安全大检查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建议首选主题标语,即“抓好安全生产,共创文明桂林”)、警示标语,悬挂在辖区主要街道、广场、大型商场、超市,以及各单位办公大楼;同时通过LED屏幕播放安全提示与口号,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民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阵势。

  二是举办成果展览。各单位(部门)要结合自身开展大检查实际,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制作安全文化宣传墙,举办大检查活动工作成果展览。

  三是利用窗口接触群众的优势,结合对重点行业市场主体的实地检查,向广大市场经营者及来访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提供安全生产经营方面的咨询服务。

  (二)在日常检查监管中宣传安全知识

  各单位(部门)对在检查过程中首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及时开展普法宣传,依法予以教育预警,责令限期改正;同时,注重对重点工作和环节进行回访,实施再次普法宣传教育,以进一步完善“一教二警三罚四访五帮”的全程普法教育模式,提高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建立长效机制,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各单位(部门)要立足工商职能,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辖区的长效机制,推进市场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安全文化建设。

  (四)注重安全大检查信息报送。

  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反映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动态,重视安全生产动态的编撰与发布,全面反映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最新情况。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创新宣传形式。各单位(部门)要突出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以安全大检查宣传为切入点,认真总结查找安全宣传工作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采用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强化依法治安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使此次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家喻户晓。

  (三)注重实际效果。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宣传活动,以消

  除安全隐患、提高公众知晓率参与率、创建文明桂林为目标,各单位(部门)要杜绝铺张浪费,反对华而不实,促进大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请各单位(部门)于8月29日前将宣传联络员名单通过OA系统报至市工商局企监科邮箱。联系人:李莎莎,联系方式(传真):2800541。

  附件: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

市安委〔2017〕18号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及自治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关于生产大检查通知精神,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自8月底中旬至11月底,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活动,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

  附件1:

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方案  


  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我市从7月至11月底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大检查宣传工作,有效展示集中开展大检查的成果,及时曝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典型事件,依法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知晓率,激发全社会参与安全隐患排查的积极热情,增强社会各界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努力营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氛围,结合当前安全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关于落实大检查活动“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各项具体措施,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全面展现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的积极成果,促进大检查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与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主题为“抓好安全生产,共创文明桂林”。

  三、活动时间

  8月至11月。

  四、活动范围

  市、县(区)人民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五、活动形式

  (一)专题访谈宣传。组织电视台、报纸等媒体组成采访团,集中对市、县(区)安全大检查活动专题采访,安排在市、县区电视台收视率较高时段播出,企业在内部电视、网络滚动播出。组织稿件在桂林日报、桂林晚报、桂林电视台、桂林电台等主流媒体刊登、播放。

  (二)采用广告宣传。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作安全大检查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建议首选主题标语,即“抓好安全生产,共创文明桂林”)、安全公益广告、警示标语,在企业、建设工地、城市广场、网吧、商贸楼、宾馆饭店、社区等人流密集区域和高速路沿线等醒目位置设置广告牌、广告墙,投放户外电子屏广告滚动播出。每个县(区)分别落实2——3块户外电子屏广告,2——3块大型广告牌。

  (三)举办成果展览。各县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企业结合辖区、行业、企业安全管理和开展大检查实际,制作安全文化宣传墙,举办大检查活动工作成果展览,向职工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安全咨询及投诉受理活动。

  (四)编发安全信息。组织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定期不定期向手机用户发送有关加强安全意识,注重安全生产等内容的短信。

  (五)编撰安全动态。注重安全大检查信息报送,及时向市安委办(安监局)反应各行各业及基层单位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动态,重视安全生产动态的编撰与发布,全面反映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最新情况。

  (六)组织明查暗访活动。受理群众安全举报,邀请记者、专家参加安全检查,曝光非法违法生产案件,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全市大检查宣传工作的统一安排,制定活动方案,确定牵头部门,落实宣传经费,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发挥宣传优势。各相关单位尤其是市委宣传部、市文新广电出版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作为,密切配合,联合主流媒体,广泛向社会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以及所取得的成绩,采取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途径,集中掀起宣传安全大检查生产工作热潮,赢得社会各界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安全责任意识。

  (三)创新宣传形式。各级各部门要突出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以安全大检查宣传为切入点,认真总结查找安全宣传工作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利用新兴媒体如微信、微博等,采用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依法治安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使此次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家喻户晓。

  (四)注重实际效果。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宣传活动,以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公众知晓率参与率、创建文明桂林为目标,覆盖所有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倡导公益宣传,发动支持热心公益单位和个人组织义务宣传,杜绝铺张浪费,反对华而不实,促进大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强化督查检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大检查宣传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经市安委会领导同意,将本次大检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到年度安全生产督查和履职考内容,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于8月25日前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宣传联络员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glajfg@163.com,联系人:吴卓,电话兼传真:5625063)。对于自治区、市督查组在督查和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重视不够、宣传不力、行动迟缓、酿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县区和单位,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并纳入县(区)、市直单位安全生产评估考核的范围。


  附件2:  

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标语口号


  1.抓好安全生产,共创文明桂林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3.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4.人命关天,安全至上

  5.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6.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

  7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8.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9.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10.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1.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12.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13.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14.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

  15.安全生产任何时候都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16.安全生产抓与不抓不一样,重点抓与一般抓不一样

  17.安全生产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任何时候都不能讲大话,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