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东兴市财政局、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兴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取消部分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2.4186489 

东兴市财政局、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兴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取消部分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东财发[2018]17号




东兴市县乡公路管理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取消部分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桂财税〔2018〕20号)文件转发给你,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兴市财政局


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兴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