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田林县安监局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暂行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关: 田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快速聚焦: 田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田安监管发[2018]33号
- 公布年份:2018.07.24
- 实施日期:2018.08.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田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田林县安监局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暂行办法》的通知
田安监管发[2018]33号
局各股(室),执法大队:
《田林县安监局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暂行办法》已经局班子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田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4日
田林县安监局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暂行办法
为调动本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田林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田林县财政局《关于后续计发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奖励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总量内,建立以干部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干部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干部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
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扣办法
从县财政局二次核拨的全局干部职工年终绩效奖金中提取20%作为奖励基金。奖励性绩效工资和扣发绩效工资,与承担绩效任务考核和上级督查挂钩,根据绩效考核、上级督查通报和年终考评情况发放。
(一)绩效贡献奖。凡是年底承担绩效迎考任务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获奖:
1.每承担一项绩效迎考任务,获得该项单项分数95%以上的分数的,每项奖300元;获得该项单项分数100%以上的分数的,每项奖500元。
2.年终考评评为优秀等次的奖500元。
(二)扣发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一定比例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1.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从二次分配应发绩效奖金中扣发500元。
2.被县级效能告诫或通报的,从二次分配应发绩效奖金中扣发300元。
3.若当年因被上级处分或者通报不能享受绩效奖励者,不执行此扣发事项。
四、考核办法
以年底绩效考核得分情况、上级督查通报和全员化考评结果为奖扣依据。
本办法经局干部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从2018年8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