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长洲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长洲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梧州市长洲区交通运输局
- 快速聚焦: 梧州市长洲区交通运输局
- 发文字号:梧长交发〔2022〕9号
- 公布年份:2022.06.02
- 实施日期:2022.06.0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梧州市长洲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长洲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梧长交发〔2022〕9号
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局各股室: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2022长洲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梧州市长洲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日
2022年长洲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桂交便函〔2022〕99号)和《梧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梧交安监函〔2022〕9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执行自治区和我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四、活动机构
为确保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任务,我局决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区交通运输局局长罗启明任组长,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财秋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内各股室负责人担任。局相关股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细抓实,有序推进活动相关工作。
五、活动内容
(一)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两个绝对安全"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并学习研讨。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把准把牢安全生产方向,推动措施贯彻落实。加强学习安全生产“两规定一细则"(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广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措施落实落地落细。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讲安全,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人面向全体职工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传授交流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讲好交通运输安全故事,积极营造全员重视安全、学习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形成行业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
(二)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有计划、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督促企业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主要负责人、企业全员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二是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公路水路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普法宣传接地气、入人心,要加大曝光力度,集中公开曝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加强行业安全生产指导。重点指导辖区道路、水路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法律指导,增强从业人员履行安全义务、维护安全权益的意识,营造行业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作出履职承诺,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针对行业领域各类潜在的风险隐患,以汛期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应急演练评估等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道路客运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并上报演练情况。要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员应急知识技能培训,强化员工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五)深入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巩固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推进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要发挥带动引领作用,广泛宣传专项工作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深入开展“典型事故进公司进员工培训机构(学校)"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能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梧州行"活动。一是集中正面宣传报道。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集中治理、燃气安全治理,交通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安全生产假冒证书等,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排查治理成效的宣传报道。二是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区内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专题片资源,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三是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12328咨询投诉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严重违法行为。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各有关企业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举报制度,列明属地监管部门的举报方式和渠道,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宣传和培训。
(七)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一是深入开展客运交通工具等驾驶人员实操技能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关心关怀关爱巡回服务。强化驾驶员身心健康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或培训,为驾驶员提供经常性的心理辅导,严防驾驶员冒险作业、涉险运营。利用公路、桥梁、车船、场站、渡口等交通设施和场所以及LED显示屏、政府网站等手段,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强化行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桂交便函〔2022〕78号)要求,综合采用发放资料、现场咨询、海报展板等形式,广泛传播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二是6月16日“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前后,组织开展“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安全大讲堂"等系列活动,提升社会公众交通运输安全意识。三是要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扎实推进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设施工、消防、职业病防治、防溺水、食品安全等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二)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取得实效。要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加强信息报送,确保活动实效。请各股室、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将方案传达至管辖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工作。活动过程中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成效;6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活动期间的视频照片资料报送局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郭惠,0774-3824106;电子邮箱:czqjtj@vip.163.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