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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市场监管局、百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百色市2020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11921 

百色市市场监管局、百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百色市2020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市监发〔2020〕64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
  为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行为。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全市2020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百色市2020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百色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8日

百色市2020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当前仍属疫情防控期间,为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落实,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行为,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保障,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全市2020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学校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以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小卖部及小食品店、食品摊贩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以学校食堂为监管重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实。
  三、工作内容
  (一)迅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2020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的“检查内容”联合开展工作,对辖区内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逐户开展执法检查,核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坚决查处取缔无证食品经营户,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加大对袋装麻辣小食品、熟食类小食品、奶制品、膨化食品、饮料、糕点等儿童消费量较大较集中的食品品种监管力度,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标识模糊、无保质期、无执行标准代号、不符合储存条件的小食品。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列入问题清单并责令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要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二)督促责任主体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供餐前对厨房和餐厅开展一次全面的清洁消毒,全面清运垃圾,检查清理所有食品原料,重点是库存食品和已开封使用的食品原料,防止过期变质。按照餐饮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保证食物烧熟煮透,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餐(饮)具要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学生自带餐具的,要采用蒸煮、热力消毒柜消毒等方式进行消毒。要认真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定期检查、消毒食堂设备和供水设施,保持加工制作和就餐场所清洁卫生,定期通风换气。要采取错峰取餐、就餐,避免学生扎堆现象。
  (三)督促建立健全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学校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要求,制定陪餐制度和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同步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督促学校和责任人限时整改。对于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向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整改落到位,力争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学校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并报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将量化分级情况向社会公示。
  (五)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明厨亮灶”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加大“明厨亮灶”工作宣传、动员和改造力度,督促各学校食堂通过透明式、直播式、网络信息化等方式实施“明厨亮灶”建设工程,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充分运用“智慧阳光”监管平台等先进监管方式,对学校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供餐各环节进行全程实时监督,提高监管效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六)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监管。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9〕7号)文件精神,教育、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消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有关工作。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指导中小学校掌握学生参加校外托管的情况,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引导学生选择合法合规的托管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校外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依法查处已取得相关许可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校外托管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要切实提高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紧压感和使命感,强化政治意识,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作,迅速开展2020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行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危害学生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督促指导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人守法经营,推动学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将视情况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落实、学校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县(市、区)进行全市通报。
  (三)认真归纳总结,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此次专项检查将应用全区食品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开展,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商教育局认真总结本辖区工作情况,准确填写《2020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秋季开学学校食堂整改情况清单》(附件2)。9月25日前,把工作总结、附件1电子版及相关检查图片资料分别报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10月25日前报送附件2。
  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冉春秀,联系电话:2960606,电子邮箱:bs-sp@qq.com。
  百色市教育局联系人:聂志伟,联系电话:2846733,电子邮箱:jyjawb@163.com。
  附件:1.2020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2.秋季开学学校食堂整改情况清单
  附件1
2020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20年月日
  填报人姓名:                 联系手机号码:
  一、基本情况
  辖区学校食堂  家,其中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家,整改到位家;开展检查家,检查发现问题家,检查覆盖率%。校外供餐单位家,其中检查家,检查发现问题家,检查覆盖率%。校内餐饮服务单位家,其中检查家,检查发现问题家,检查覆盖率%。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家,其中检查家,检查发现问题家,检查覆盖率%。
  二、检查情况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学校食堂

校外供餐单位

检查校内餐饮

服务单位

检查校园周边

餐饮服务单位

检查食

堂数

发现问题食堂数

检查单位数

发现问题单位数

检查单位数

发现问题单位数

检查单位数

发现问题单位数

许可管理

1.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2.场所设置、布局与许可核定内容一致

信息公示

3.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4.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公示的时间、位置等符合要求

5.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量化等级标识

制度管理

6.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学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7.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人员管理

8.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9.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全部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10.具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11.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环境卫生

12.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换气通风

13.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

14.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5.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原料控制

16.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企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17.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重点检查库存和已开封的食品原料)

18.食品添加剂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有相关记录

加工制作

19.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20.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过程符合规范,保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熟食加工的中心温度达到70℃

21.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分开存放和使用接触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

22.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23.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场所加工供应相应的品种

24.食品留样符合规范

25.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食品的标识、储存、运输等符合要求

26.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食品一同贮存、运输

设施设备维护

27.专间内配备专用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28.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

29.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30.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31.维护设施与排水设施运转正常

餐饮具消毒

32.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的采购符合要求

33.具有餐具、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

34.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三、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抽检食品批次,检出问题食品批次。约谈责任人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份、立案查处案件件、没收问题食品公斤、罚没金额万元、吊销许可证张、取缔无证经营家。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起。
  注:此表由市市场监管部门汇总,于9月25日前,作为工作情况书面材料附件,以Word和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处。
  附件2
  秋季开学学校食堂整改情况清单
  单位(盖章):填报人及电话:

序号

整改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主要整改内容(应与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一致)

是否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佐证材料

1

2

例如:1

xxx学校食堂

秋季

无“三方防”措施、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到位

整改报告/照片等


  备注:为督促落实秋季开学学校食堂整改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绩效考评指标,迎接自治区、市绩效办抽检,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填报,逐条对照发现问题是否整改,并盖章扫描上报整改佐证材料。于10月25日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