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上半年南宁市矿山企业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及监管对象名单的通告
【法宝引证码】CLI.14.8623362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上半年南宁市矿山企业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及监管对象名单的通告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通告2025年第7号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矿安〔2022〕70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包保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桂安委办〔2024〕48号)、《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矿山安全生产地方政府领导和监管部门包保责任的通知》(南安委办[2024]16号)要求,现将《2025年上半年南宁市矿山企业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及监管对象名单》予以通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5年上半年南宁市矿山企业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及监管对象名单.docx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