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县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全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 快速聚焦: 全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 发文字号:全安委办[2018]27号
- 公布年份:2018.09.05
- 实施日期:2018.09.0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全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县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将于2018年9月12日至15日在南宁市举行。为确保2018年“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和桂林市安委办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全州县2018年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全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
全州县2018年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将于2018年9月12日至15日在我区南宁市举行。为确保2018年“两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安全发展"为原则,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从严从难从细从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基础能力建设,依法严惩违法违规和失职渎职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及周边地区的生产安全,确保“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尽量少出且能快速处置",为“两会"的顺利举行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按步骤、有计划地顺利开展,县安委办决定成立“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奇文县安委办主任、县安全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李臻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赵中柱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各乡(镇)分管领导
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
县“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督促指导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协调、督促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做好各项应急管理措施,确保全县安全稳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全监管局李臻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各乡(镇)分管领导、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县安全监管局各业务股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监管局办公室。联系人:袁琼,联系电话:4816442,传真:8692389,电子邮箱:ajj2006@126.com。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结合目前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在前一阶段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力度,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安全专项检查由行业(领域)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其中:
l、非煤矿山:由县安全监管局组织实施。重点检查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和尾矿库专项整治情况;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非法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有关规定落实和演练;井下供电系统的完好;井下排水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尾矿库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排洪构筑物断面尺寸、入水口高程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对排洪设施进行了检查、维修和疏浚,确保排洪设施畅通;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没有安全保障的矿山和尾矿库,“两会一节"期间一律停止生产活动,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由县安全监管局组织实施。检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油库、加油站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重点检查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有关许可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以及未经试生产备案就擅自投入试生产运行的;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或整改超期的;城区防护距离不足的企业未按照搬迁改造计划实施的;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完成后未正式投入生产使用以及没有建立安全运行台账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装置未按照规定进行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按规定时限进行安全标准化达标或达标未通过的;企业存在严重违规违章指挥、作业行为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的;其他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
3、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由县安全监管局组织实施。重点检查批发企业是否存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批发企业是否严格执行仓库防火防爆、通风散热防潮、保管守卫和企业负责人值(带)班等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无药样品经营场所是否摆放有药实物,是否存在超量储存烟花爆竹;仓库的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是否检测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等情况。
4、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检查:由县工信局组织实施。重点检查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由县公安局牵头会同交通运输、农机、安监等部门实施。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等情况。重点检查国省道干线及公路路堤边坡高度在于4米、路侧距离土路肩边缘3米内有江河、湖泊、水库等临崖、临河危险路段安保工程的实施情况及长途营运客车驾驶员休息制度落实、驾驶员中途休息站设置和监控管理、驾驶员配备情况,凌晨2时至5时客运车辆禁行落实的情况,以及加班、包车、超长班线、山区短线班车客运尤其是夜间途经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的客运班线、危险品运输的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客运企业营运客车安全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报班安全检查、动态监管情况;客运站场安全管理及治安秩序管理情况;客运企业落实营运车辆按里程间隔强制二级维护管理规定和客车检验合格报班制度情况;加大道路路面执法力度,严查驾驶员交通违法特别是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行驶以及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6、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由桂林市海事局驻全州办事处牵头实施,交通、渔业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县、乡镇、村、船主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船主、驾驶员、渡口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检查乡镇渡口以及渡船、特别是重点库区内渡船安全状况;清查“三无"船舶和打击非法载客的情况,切实加强水上交通监管,杜绝自用船、渔船等非法载客行为。
7、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范安全专项检查: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重点检查“三合一"、“多合一"、高层建筑、学校、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医院、影剧院、网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大火灾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改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和演练情况。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业整改,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8、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交通、水利、铁路、电力等部门配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在建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制度的制订和实施情况;施工监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凡施工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和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不达到安全条件要求的一律不能恢复施工。
9、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由县质监局组织实施。重点对危化品生产、储运单位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充装单位、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的安全检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10、旅游安全专项检查:由县旅游局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宾馆消防、食品、供电、供气、电梯以及各种游乐设施等游客运载工具的安全状况;完善游客拥堵等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必须限期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责令其停业整顿,不得营业。坚决取缔非法旅游景点和项目。
11、学校、水利、文化、食品卫生、冶金、有色、建材、职业安全健康、林业、农机、气象、渔业船舶、铁路、城市公共交通、燃气供应、供水、供电等部门和单位也要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安全专项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切实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定人、定时间安排进行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凡检查范围和内容有交叉,需要多个部门联合进行检查时,由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把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做好。
(二)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进一步加强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的监控,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的主体责任,制定、完善监控方案,落实监控人员,对存在缺陷和问题的重大危险源,要督促企业抓紧整改,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要逐一明确责任,落实企业监管人、现场监管人员、监管部门责任人,层层把关,实行一天24小时全天候值守,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强化隐患整改。全面加强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领域)和单位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及时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限,明确责任人,制订并落实监控及应急预案。对各生产经营单位上报或群众举报的涉及政府监督整治的隐患,督促责任单位明确责任部门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安排于年底前完工的重大隐患整治项目,“两会一节"期间要一律停止施工,并安排人员加强安全检查和监控,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全面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
从即日起至9月中旬“两会"结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确保“两会"安全稳定这一中心任务,全面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的范围:全县所有乡(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现“全覆盖"。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水上交通、铁路、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检查。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乡(镇),突出道路交通、地采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码头、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大检查的内容:重点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自治区陈武主席、市委赵乐秦书记、市长秦春成及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两会"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两会"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两会"指挥中心、安保总指挥部及“两会"安保部部署要求,落实“两会"期间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情况。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政府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制订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产停业整顿或停产检修。
(五)强化安全运行管理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强化风险辨识、防控。要结合“两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做好区域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联防联控,切实有效管控运行安全风险;要加强对油、气、水、电等城市生命线和基础设施的巡查、管护,加强对活动场馆、饭店的水、电、气、火等方面的安全监督和隐患整改工作,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六)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持之以恒、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停止火工品供应、吊销执照的执法措施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
(七)认真抓好企业停产和会后复产的安全监管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两会"期间停产、会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把高危行业企业复产验收关。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两会"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会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地方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复产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各县在抓好企业复产验收的同时,要派出专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隐患进行蹲点跟踪,及时消除隐患。
(八)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两会"期间,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坚持全天候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制度,并安排领导同志值(带)班,做好安全生产各种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预测、报告工作,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万无一失。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抓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全力营造人人关心“两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重点推动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针对各类隐患比较突出的地区、企事业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加强对地方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和部门,将进行全县通报,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并跟踪督导落实。
(四)加强总结报告。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2018年9月11日前将本乡(镇)、本部门2018年“两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9月19日前将“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送县“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安全监管局办公室,电子版(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ajj2006c@126.com),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