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调整充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 发文字号:桂供销发[2018]134号
- 公布年份:2018.10.23
- 实施日期:2018.10.2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调整充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的通知
桂供销发[2018]134号
各市供销合作社,区联社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各直属企业、院校:
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部署要求、以及区联社有关处室人员变动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区联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业健康等工作职责。调整后的区联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组长:王健区联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副组长:李杏区联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正厅长级)
韦国文区联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甘羽翔区联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荣树来区联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负责日常工作)
曹凌区联社副巡视员
成员:杨海飞区联社办公室主任
吕建纯区联社人事教育处处长
赵坚区联社行业指导处处长
易新辉区联社经济发展处处长
吴显振区联社财会资产处处长
黎明区联社社有企业管理处处长
李有志区联社基层工作处处长
何新平区联社农村合作金融与电子商务处处长
李敏区联社监事会办公室(审计处)主任(处长)
潘兰珍区联社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副处长
(主持工作)
肖应虎区联社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文宏辉区联社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
(一)系统组:由行业指导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全系统安全生产经营和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综合和监督。
(二)社有企业组:由社有企业管理处负责对区联社直属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和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督促检查。
(三)直属院校组:由人事教育处负责对区联社直属院校安全生产教学和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督促检查。
(四)本级机关组:由区联社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对机关办公区域及宿舍大院安全和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督促检查。
区联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业指导处,办公室主任由赵坚同志(区联社行业指导处处长)担任。
区联社各工作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要求,重点对本处室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经营、教学管理和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督促检查,区联社其他处室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要求,重点对本处室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经营和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各市供销合作社、各直属企业、院校及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加强与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确保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