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94830
- 制定机关: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快速聚焦: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市住建〔2015〕53号
- 公布年份:2015.04.03
- 实施日期:2015.04.0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住建[2015]53号
各县(区)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5]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