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商务局关于做好近期防汛保供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商务局关于做好近期防汛保供工作的通知
南商务字〔2024〕161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据水文实测信息,9 月 12 日 9 时南宁水文站水位为 76.20 米,超警 3.20 米。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和南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防汛保供准备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制度
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岗位责任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遇有重要情况,在属地政府指导下及时妥善处置,并及时将处置情况报送属地政府和市商务局运行科。
二、加强市场监测
要密切跟踪雨情汛情,重点做好对粮、油、肉、蛋、奶、果、蔬等生活必需品的量价监测和预测预警,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
三、强化货源保障
指导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企业等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产销衔接,提前锁定货源,增加库存备货,特别是备足瓶装饮用水、方便食品等,合理安排增加供应,保障群众生活需要。
三、发挥储备作用
指导大型商超增加商业库存,增加应急食品等库存量,健全应急投放网络,确保商品管“得好、调得出、用得上"。
四、强化部门协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与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即时联络机制,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加强市场供求情况综合研判,为应急保供工作争取提前量。
五、增强防灾意识
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防台风严峻复杂形势,坚持“预"字当先,未雨绸缪,指导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地下经营的商场、超市、餐馆等提前备足防汛物资,增强备灾意识。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