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做好农产品销售和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69104
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做好农产品销售和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象政办[2020]11号
二塘乡、平山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做好农产品销售和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附件: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做好农产品销售和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