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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24年烟叶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249134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24年烟叶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罗政办发〔2023〕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烟叶生产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县十届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过自治县党委十届常委会第49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烟叶生产工作方案




  为扎实抓好烟叶生产工作,促进全县烟叶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确保顺利完成2024年烟叶生产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为统领,按照“扩规模、优化结构、提质增效、夯实基础"的总体要求,以“优质、特色、生态、安全"为目标,重点抓好面积落实、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等级结构等工作,解决单产低、病虫害发生严重、烘烤难、烟农收益低等难题,全面夯实烟叶生产基础,构建现代化烟草产业体系,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奋力推进全县烟叶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面积收购产量


  根据国家烟草宏观调控政策及当前广西烟叶市场需求,2024年,自治区、河池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安排罗城种植烟叶新品种K326,计划种植任务5500亩,收购烟叶13750担〔各有关乡(镇)任务分解详见附件〕。生产期间、生产任务如有调整,以自治区、河池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调整任务为准。


  (二)等级结构目标


  上中等烟叶比例达100%(其中上等烟叶比例达65%以上)。继续优化结构,把下低等级(含X3F、X4F、青杂烟)烟叶处理在田间。


  (三)产值效益


  实现烟叶总产值达2250万元以上,预计烟叶税收500万元以上。


  三、政策措施


  (一)落实各项优惠奖补政策


  1.烟叶技术标准种植补贴。对全年按照烟叶生产技术标准种植烟叶,种植面积5亩(含5亩)以上在50亩以下的,且均亩产量达2.5担以上,中上等烟比例达100%的,每亩给予种植主体奖补300元;对种植烟叶相对连片达50亩(含50亩)以上100亩以下的,且均亩产量2.5担以上,中上等烟比例达100%的,每亩给予种植主体奖补400元;对种植烟叶相对连片达100亩(含100亩)以上的,且均亩产量2.5担以上,中上等烟比例达100%的,每亩给予种植主体奖补450元(以签订的烟叶种植合同为准)。


  2.脱贫户种植烟叶补贴。按《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有关事项的通知》(罗乡村指办发〔2022〕33号)执行,即每亩给予种植主体奖补480元(单户补贴面积不超过10亩);超出部分则按照一般农户给予奖补。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3.烤房维修建设。目前我县大型密集式烤房(包括新型烘烤专用炉),因年久失修不保养,部分烘烤设备出现老化,损坏严重(如烤房门窗不保温、控制仪失灵、电力线路老化、屋面漏雨、编烟棚垮塌、地板下沉等),影响烟叶烘烤,经过专家、技术员确认需要维修加固、更换处理的,烤房维修所需经费,由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解决。新建新能源烤房5座(含5座)以上连排,且种植烤烟面积达100亩以上、建设用地为集体土地的由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负责建设。


  4.烟叶试验示范基地补贴。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创建50—100亩烟叶生产试验示范基地,主要从事新品种K326种植、肥料施放、植保防治、提高烟碱、增加油分、香气含量对比试验。补贴500元/亩。


  5.政策性烟叶种植保险。为烟农提供烟叶生产种植政策性保险,每亩保险金额1200元,保费96元(如有调整,以自治区财政厅下文为准)。保险费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烟草局共同承担,其中财政补贴和烟农自筹共45%(区财政厅补贴35%、县财政局补贴5%、农户自缴5%),烟草行业补贴55%。


  (二)实行财政奖补政策


  1.实行财政奖补政策,即按当年所产的烟叶税先提留55%作为县烟叶生产发展基金后,余下的45%作为工作奖补经费,其中:35%奖补给种烟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须足额将烟叶税奖补给各种烟乡(镇)(所奖补烟税不含县财政安排的其他项目工作经费)、8%奖补给种烟村民委员会(社区)作为工作经费、2%作为县农业农村局烟叶生产工作经费(或协调费)。


  2.财政奖补(烟叶税)资金的使用要求,坚持“取之于烟、用之于烟"的原则,重点用在:(1)烟叶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包括烟区道路、烟水配套、烤房建设及其烘烤专用炉、电力扩容安装、基础设施日常管护等费用;(2)生产扶持经费,包括育苗补贴、种植补贴、示范试验补贴、科技推广项目经费、技术培训经费、烘烤烟叶运输补贴、烘烤新型能源补贴、烟后二季种植补贴、土地流转补贴;(3)涉烟领域工作经费、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经费;(4)自然灾害救助保障经费。


  以上烟叶生产发展基金和奖补工作经费由县财政部门从年度征收的烟叶税款中解决。


  (三)市、县烟草部门制定的其他行业补贴,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


  以上补贴和奖励依据,以各乡(镇)统计的原始数据为准,经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核实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烟叶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蓝天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肖善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盛辉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光泽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局长(经理)


  成员:蒙谢显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周明忠县林业局局长


  梁张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梅昌护县财政局局长


  覃绍忠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毛芳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梁志乌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罗静秋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梁卫平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韦文龙河池市罗城生态环境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韦盛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詹永革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各相关单位抽调组成。为确保工作的有效推进,成立烟叶生产专班工作组(详见附件2)。


  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烟叶生产工作,适时研究谋划、协调解决烟叶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烟叶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收集工作进度和相关数据材料,跟踪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专班工作组职责:督促、指导、考核各乡(镇)面积落实进度,组织召开生产协调会,收集工作进度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要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做好烤房建设、育苗场地规划等工作,确保烟叶育苗工作高质量完成;要根据我县烟叶种植面积情况及时充实烟叶生产技术管理人员队伍,做好烤烟生产的技术培训指导工作;要及时出台新的政策及方案,做好各类烟用物资的购进和发放工作;要对烟站、技术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考核。县财政局要按照部门工作职责,为烟叶生产工作提供财政支持和保障。其他县直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研究重大问题,健全完善支持烟叶生产工作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面积落实主体责任,要调动乡(镇)干部〔包括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积极性,全力摸清适宜种烟田土底数,并把数量落实到村、屯、垌片,明确到具体承包人;要摸清群众对烟叶的种植意愿或土地流转意愿,逐户签字确认,造册登记;要紧紧围绕烟叶“增香提质"目标,在认真落实县级各项政策和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本乡(镇)实际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进一步激发烟叶种植经营主体发展优质生态烟叶的积极性;要落实宣传工作经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政策宣传板报、悬挂宣传横幅及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广泛宣传烟叶生产工作。


  (二)加强要素保障


  1.加强用地审批。新建烤房类型必须是新能源烤房5座(含5亩)以上连排,原则上安排在已落实土地长期流转的核心烟区和新开发烟区。确需安排新建烤房项目的,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以及河池市罗城生态环境局须审核项目申请主体是否已按当地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相关要求办理烤房建设用地相关手续,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列入年度安排计划。基础设施新建烤房用地,烤房用地由乡(镇)、村(社区)、屯提供无争议的土地(村集体用地),亦属“集体财产",建成后由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移交乡镇或村(社区)、屯委管护。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及河池市罗城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完善烤房用地手续。


  2.强化规划编制。根据《关于做好永久烟田建设促进烟农增收工作的通知》(罗政办发〔2022〕71号)精神,按照基本烟田建设目标,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要建立基本烟田数据库,县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基本烟田纳入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之中,构建烟区稳、烟田稳的良性发展模式。


  (三)优化生产布局


  1.优化种植布局。要围绕已有大型密集烤房设施覆盖的区域规划烟田,保证已建成的大型密集烤房设施得到充分利用。要选用好田好地和轮作烟田种植,不使用连作烟田和低洼泡水田种植烤烟,降低灾害损失风险。


  2.培育职业烟农。重点发展有种植经验、面积20亩以上的农户,有条件的烟区,采用“公司+种植大户+脱贫户"的种植模式,同时对现有大户、职业烟农进行排查,优选职业烟农稳定烟叶种植面积。


  3.推进土地流转。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机制,支持、引导、鼓励土地流转,使宜烟土地向种烟能手转移,保证有种烟技术和意愿的烟农能有土地种植烟叶。


  (四)严格督查考核


  县委编办(县绩效办)要把烟叶生产工作纳入各有关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全县烟叶稳步健康发展。


  


附件


  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各乡(镇)烟叶种植面积和收购任务分解表


  2.烟叶生产专班工作组通讯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