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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自治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法宝引证码】CLI.14.7460520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自治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罗交复字〔2023〕5号




韦福来代表:


  您在自治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复天河镇维新村拉琴屯至天河淀粉厂屯级道路的建议,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我单位牵头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我单位收到此建议后,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落实办理具体责任人,明确任务目标和办理时限。根据县人民政府有关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开展天河镇维新村拉琴屯至天河淀粉厂屯级道路的相关前期工作。为了促进项目前期工作的尽快完成,我局由分管副局长带队,组织设计单位中叙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在天河镇人民政府、维新村委的配合下,对天河镇维新村拉琴屯至天河淀粉厂屯级道路的损坏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并要求设计单位尽快完成了该项目的设计及预算工作。全长1.337公里,预算投资62万元,其中建安费49万元。建设内容为修复混凝土路面2530m2,新建5m长涵洞1处。


  该项目目前最大的困难是项目的建设资金还没有落实,我局已多次向有关县领导请示汇报,请求支持该项目建设资金,也积极主动与县发改、财政、乡村振兴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汇报,希望能多渠道筹措项目的建设资金,落实项目的建设计划。同时我局将继续开展和完善项目的其他前期工作,为项目的开工建设创造条件,待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和建设资金落实后,我局将即时启动项目的实质性实施。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致函。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