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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南宁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推行全区交通工程(公路、水运)项目网上开标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560032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南宁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推行全区交通工程(公路、水运)项目网上开标工作的通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平台整合牵头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全区交通工程(公路、水运)项目网上开标工作的通知》(桂事管发〔2022〕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全区交通工程(公路、水运)项目网上开标工作的通知(桂事管发〔2022〕26号)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全区交通工程(公路、水运)项目网上开标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部署要求,保障疫情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推行交通工程(公路、水运)项目网上开标(不见面方式开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6月1日起,新进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交通工程(公路、水运)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网上开标。招标人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应按照招标文件范本要求实行网上开标(不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人可选择不到现场,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线上参与开标。

  二、对于进入市级和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通工程(公路、水运)招标投标项目,各地应按照“具备条件、立即铺开"的原则,力争尽快准备好网上开标使用的场地设施,抓紧推行网上开标。

  三、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所属辖区项目的指导监督,合力营造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招标投标环境。

  四、在正式应用网上开标时,投标人应提前做好个人CA办理等与网上开标有关的工作。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应急保障方案和应对措施,确保网上开标顺利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