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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柳州市天润汽车配件制造厂上汽通用五菱N300车型冲焊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函

【法宝引证码】CLI.15.387598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柳州市天润汽车配件制造厂上汽通用五菱N300车型冲焊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函
(桂经重工函〔2009〕1287号)


柳州市经济委员会:
  报来《关于柳州市天润汽车配件制造厂上汽通用五菱N300车型冲焊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备案的请示》(柳经报〔2009〕18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发改令〔2004〕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柳州市天润汽车配件制造厂上汽通用五菱N300车型冲焊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备案。
  二、项目主要内容:在柳州市柳北区白露村双冲屯明渠新村93号现有厂区,新建生产厂房建筑面积6667平方米;改造现有汽车冲焊件生产线,其中新增液压机、压力机、座焊机、六角车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等设备;形成年产上汽通用五菱N300车型左右下臂焊合件、横向拉杆焊合件、上臂焊合件各12万件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5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67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224万元,企业自筹143万元。
  四、项目申报单位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等手续。并抓紧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按月将项目实施进度报我委重工业处及统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