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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忻城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44233 

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忻城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县中直、区直、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忻城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李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蓝日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覃学钢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蓝松华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李大新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县侨务办主任

  樊兰喜县发改局副局长

  莫继星县经贸局副局长

  樊兰莹县民政局副局长

  卢宏强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吴峰县住建局副局长

  罗云光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罗筠县水利局河长办专职副主任

  梁永发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韦汉东县文广旅游局副局长

  蓝冠锋县卫健局副局长

  樊勇升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喻慧林县统计局副局长

  韦俊涛县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

  王国富忻城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黄宏英县气象局副局长

  黄飞县教育工委委员、专职副书记

  罗建生来宾忻城供电局总经理

  彭曲鸿县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

  陈念德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韦福纬武警忻城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樊勇升兼任,办公室人员视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抽人组成。

  二、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迅速成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统筹做好本乡(镇)灾害普查各项工作。

  (二)本次灾害普查经费以各乡(镇)自主保障为主,各县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确保灾害普查经费按时落实到位。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照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可靠。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灾害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