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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2025年象州县糖料蔗生产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740660 

象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2025年象州县糖料蔗生产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象政办发〔202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3-2025年象州县糖料蔗生产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3月22日

  

  2023-2025年象州县糖料蔗生产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关于印发象州县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糖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象政办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进一步加强糖料蔗生产发展工作,扩大全县糖料蔗种植面积,推进全县蔗糖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国家出台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相关政策为契机,加强对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和“双高"糖料蔗基地的保护。通过大力推进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耕地“非农化"清理整治三年行动、推广糖料蔗良种良法(脱毒、健康种苗)和糖料蔗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实施等一系列糖料蔗生产发展措施,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进一步激发群众种蔗积极性,逐年扩大我县糖料蔗种植面积,到2025年全县糖料蔗种植面积发展至25万亩,确保我县糖料蔗稳健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

  从2023年至2025年用三年时间,在2022年16.03万亩的基础上全面完成糖料蔗25.03万亩种植面积任务,其中2023年完成19万亩种植任务,年净增2.97万亩;2024年完成22万亩种植任务,年净增3万亩;2025年完成25万亩种植任务,年净增3万亩。(详见附件)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3-2025年糖料蔗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象州县2023-2025年糖料蔗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韦涛县长

  常务副组长:覃会雅副县长

  副组长:潘海飞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政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员:廖兴林县委办副主任

  张建平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局长

  覃贵学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局)局长

  申强县水利局局长

  谭云钟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爱宇县林业局局长

  陈艳县农机中心主任

  余华县经贸局(县科技局)局长

  陈朝彬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江春培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覃新朝马坪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富斌石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钰钧妙皇乡人民政府乡长

  玉雪影象州镇人民政府镇长

  廖运亮运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涂秋燕寺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覃文婷中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闭利武百丈乡人民政府乡长

  覃柳程罗秀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元春大乐镇人民政府镇长

  银中泽水晶乡人民政府乡长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糖料蔗生产和“双高"糖料蔗基地项目维护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陈政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江春培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糖料蔗生产和“双高"糖料蔗基地项目维护的日常工作,负责草拟和组织制订相关方案、综合协调、检查督办、考评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员工作变动情况,每年予以调整充实。

  四、重点工作

  (一)狠抓糖料蔗面积落实

  蔗糖产业是我县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重要支柱产业,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制糖企业要充分认识发展蔗糖产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蔗糖生产工作的领导,坚决完成种蔗任务目标。

  1.摸清底数,做好规划。各乡镇要按照三年糖料蔗生产任务目标,对辖区内的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内土地资源进行充分摸底排查。重点对被尾叶桉等其它作物侵占的耕地,特别是“双高"糖料蔗基地,按计划有序做好清退工作。认真做好2023-2025年糖料蔗生产规划。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根据实际制定相关发展方案,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糖料蔗生产,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协调糖料蔗生产的各项工作。要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到位,明确职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人,把任务分解到村到户到地块,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3.强化意识,主动服务。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单位和制糖企业,要把发展糖料蔗生产列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好。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为蔗农做好协调服务。制糖企业的农务部门要组成糖料蔗生产专业服务队伍,积极主动为蔗农解决好糖料蔗生产机耕、种子、化肥和资金等问题。切实为蔗农排忧解难,提高蔗农发展糖料蔗的积极性,确保全面完成2023-2025年糖料蔗生产目标任务。

  4.加强培训,科学种蔗。一是加强种蔗技术培训和实用技术指导。每年县糖业主管部门、两家制糖企业、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的甘蔗生产技术人员要定期到村、屯举办培训班,做到技术指导服务到田间地头,进一步提高蔗农糖料蔗栽培技术水平;二是继续按照国家2023-2025年制定的新一轮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种植补贴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认真落实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种植补贴政策,确保国家补贴及时落实到蔗农手中。

  (二)切实加强糖料蔗砍运榨管理

  1.加强订单农业的管理。按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继续推行糖料蔗购销订单合同。各乡镇、各制糖企业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和协调服务工作。糖料蔗订单合同要明确糖料蔗种植面积、数量、品种、价格、质量和扣杂标准等。同时,县糖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糖料蔗订单农业的管理:一是鼓励糖企到县外建立糖料蔗生产基地,发展县外糖料蔗订单,保障稳定的原料供应,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二是规范县内糖料蔗订单合同的签订备案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制糖企业、甘蔗种植主体必须依法依规签订和履行合同条款,对不依法履行订单合同的制糖企业或甘蔗种植主体,如哄抬或压低蔗价收购或拒收糖料蔗或私自外销糖料蔗等扰乱砍运秩序、破坏糖业体制机制改革等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违规糖企进行约谈、处置,并将该企业和种植主体列入失信名单,取消其享受国家对糖业和糖料蔗生产扶持的有关政策待遇。

  2.加强糖料蔗购销管理。各乡镇榨季期间要会同当地糖企,负责做好蔗区糖料蔗砍运秩序的维护和管理。一是制定榨季糖料蔗砍运维护方案,组织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蔗区特别是县界周边村屯进行巡查,对失信和扰乱糖料蔗购销市场的行为主体,取消享受财政支持等优惠政策待遇,依法依规处理,并将相关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信息数据库管理;二是积极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处置非法糖料蔗收购点,规范已经与制糖企业签订服务合同成为制糖企业甘蔗收购服务点的地磅业主的管理,督查其办理相关证照,依法依规合法经营。

  (三)着力推广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及精细化管理

  县农机部门、制糖企业要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和机械化作业补贴为契机,制定蔗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三年发展规划。积极培育扶持本土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引进适宜本蔗区糖料蔗生产农业机械。通过适时召开各种现场作业演示会,观摩和建立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和高效机收示范基地等方式,大力推进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突出绿色高质高效发展理念,加大整治蔗叶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力度,促进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广应用高产高糖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地膜覆盖、病虫害综合防治、水肥一体化等实用技术,培植和发展糖料蔗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糖料蔗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精细化管理,以达到加快糖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和降本增效的目标。

  (四)大力推进蔗叶、禁烧综合利用以及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疏堵结合、多措并举"原则,加大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执法和考核奖惩,建立各级蔗叶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加大对重点管控区的巡查督查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和制止违规焚烧甘蔗叶的行为。大力开展蔗叶“四化"技术培训,积极推进蔗尾饲料化、鼓励支持里昂发电厂等蔗叶打捆收集企业,逐步建立蔗叶收储运一体化综合利用体系,提高蔗叶禁烧和综合利用成效,促进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加大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及“双高"基地“桉退蔗进"工作力度

  近年来,我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被尾叶桉等作物违法违规侵占较为严重,目前全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尾叶桉种植面积为1.63万亩,其中“双高"基地内尾叶桉种植0.55万亩,非“双高"基地尾叶桉种植面积为1.08万亩。各乡镇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双高"糖料蔗基地的“桉退蔗进"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桉退蔗进"工作的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按照《象州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桉退蔗进"三年(2022-2024年)行动方案》的目标任务,采取强力有效的措施,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双高"糖料蔗基地发挥长期效益,保障粮、糖等国家战略物资安全,促进我县蔗糖业稳健高质量发展,保障2023-2025年糖料蔗种植面积25万亩目标任务的完成。

  (六)建立长效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强对本辖区占用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内种植桉树问题的排查管控力度,认真做好控制增量,减少存量工作,特别是清桉后的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和“双高"基地,坚决杜绝种植桉树的行为发生,切实防止耕地“非农化"。

  (七)加大新种甘蔗补贴扶持力度

  1.脱毒、健康种苗种植补贴。2023-2025年期间,每年秋冬至来年春新种植自治区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或具有甘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供种企业供应的脱毒、健康种苗以及经设区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脱毒、健康种苗,并与本蔗区制糖企业签订糖料蔗订单合同,且按合同销售原料蔗的诚信种植主体,按照国家2023-2025年制定的新一轮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种植补贴政策给予补助。

  2.“双高"基地清理尾叶桉等作物恢复种蔗补贴。2023-2025年期间,每年秋冬至来年春自行清退“双高"糖料蔗基地内尾叶桉等其他作物恢复种蔗,按要求种植自治区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或具有甘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供种企业供应的脱毒、健康种苗,以及经设区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脱毒、健康种苗,并与本蔗区制糖企业签订糖料蔗订单合同,且按合同销售原料蔗的诚信种植主体,县财政给予200元/亩补贴。清退前各乡镇要将需清理的“双高"糖料蔗基地内改种尾叶桉等作物的地块所在位置和面积等情况报县林业局审核,属于非林地的清退后应优先种植甘蔗、粮食。同时,种蔗前由种植主体向制糖企业和所在乡镇政府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实、验收和公示后发放补贴。

  3.新扩种补贴。2023-2025年期间,每年秋冬至来年春新扩种的糖料蔗,按要求种植自治区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或具有甘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供种企业供应的脱毒、健康种苗,以及经设区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脱毒、健康种苗,并与本蔗区制糖企业签订糖料蔗订单合同,且按合同销售原料蔗的诚信种植主体,县财政给予130元/亩补贴。已申报“双高"基地清理尾叶桉等其他作物恢复种蔗补贴的种植主体不得重复申报新扩种补贴。新扩种前由种植主体向制糖企业和所在乡镇政府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实、验收和公示后发放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

  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做好全县糖料蔗生产发展三年行动工作,加强“双高"基地建设维护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实施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种植工作;负责各乡镇糖料蔗种植、管理技术指导工作;协助、指导各乡镇“双高"基地维护和糖料蔗订单农业的监管等工作。

  县农机中心:负责牵头做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负责对全县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推广应用和高效机收基地建设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县本级承担的糖料蔗发展补贴资金,制定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各类扶持资金;负责项目资金的下发、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对全县“双高"基地水利化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乡镇政府或项目实施主体对全县“双高"基地水利化项目建后的监管和维护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协助负责“双高"基地内改种尾叶桉等作物的清理工作;负责全县“双高"基地土地整治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基本建设提供相关业务服务。

  县林业局:协助负责各乡镇上报需要清理的“双高"基地内改种尾叶桉等作物的地块类型(即林地或非林地)和面积的审核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努力完成糖料蔗生产发展三年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双高"基地“桉退蔗进"工作,加强“双高"基地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二)加强政策宣传

  各乡镇、各责任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传媒、村委高音喇叭、标语、宣传单、短信以及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宣传政府和企业糖料蔗生产扶持政策和措施,让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充分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提高群众发展糖料蔗生产的积极性。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做好糖料蔗生产各项协调服务工作,确保2023-2025年糖料蔗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加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与“双高"基地的管护工作

  各乡镇、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对蔗糖传统产业的保护和发展意识,进一步巩固提升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双高"基地应有功能,提高糖料蔗生产能力。完善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双高"基地建后管护机制,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排查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双高"基地配套设施使用情况,对设备设施年久失修、运转失效等问题早发现、早上报、早修护,切实做好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和“双高"基地管护工作,发挥长期效益。

  (四)改善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基础设施

  各乡镇要根据当地实际,优先安排糖料蔗保护区内高标准农田基本建设项目。多渠道整合资金,加强蔗区机耕、运输道路和排灌系统建设与养护,确保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内生产和运输道路安全畅通。并做好糖料蔗生产规划,及时将糖料蔗种植任务分解落实到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相关村屯和农户,加强政策宣传,发动群众发展糖料蔗生产,逐步引导群众将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内改种其他作物的地块恢复糖料蔗种植,确保我县糖料蔗面积稳定发展。

  (五)加强监督管理和考评工作

  为切实落实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各乡(镇)任务数、完成数、完成率等综合因素考量,将糖料蔗生产三年发展工作列入“乡村振兴"考核指标内容对各乡镇、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

  附件:象州县2023-2025年糖料蔗生产任务目标分解表


  附件

  象州县2023-2025年糖料蔗生产任务目标分解表


  单位:亩  

序号

乡镇名称

合计

2023年任务

2024年任务

2025年任务

2025年需完成种植总面积

三年行动需净增面积

2022年种植面积

2023年种植任务面积

需净增任务面积

2024年种植任务面积

需净增任务面积

2025年种植任务面积

需净增任务面积

1

全县合计

250000

89699

160301

190000

29699

220000

30000

250000

30000

2

马坪镇

48000

13469

34531

38991

4460

43495

4504

48000

4505

3

石龙镇

52000

6829

45171

47431

2260

49715

2284

52000

2285

4

象州镇

13000

7469

5531

8006

2475

10500

2494

13000

2500

5

妙皇乡

16000

9279

6721

9791

3070

12900

3109

16000

3100

6

寺村镇

30000

12348

17652

21742

4090

25870

4128

30000

4130

7

中平镇

4000

2789

1211

2136

925

3065

929

4000

935

8

百丈乡

2000

992

1008

1333

325

1670

337

2000

330

9

罗秀镇

12000

8818

3182

6102

2920

9050

2948

12000

2950

10

大乐镇

5000

3050

1950

2960

1010

3980

1020

5000

1020

11

水晶乡

18000

12846

5154

9408

4254

13705

4297

18000

4295

12

运江镇

50000

11810

38190

42100

3910

46050

3950

50000

3950

注:该任务目标分解表是根据各乡镇历年来糖料蔗生产任务以及生产保护区划定情况而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