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06812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交通发〔2021〕8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桂交安监函〔2021〕167号)和《来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来安委〔2021〕5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我局制定了《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6月28日、12月8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全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报我局,联系人:陈惠军,联系电话:4270858,电子邮箱:lbsjtjajk@163.com。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13日
2021年4月13日
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交通运输厅和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宗旨,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深化和完善安全体系,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推动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地,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全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交通,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广西试点、庆祝建党 100 周年提供可靠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落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各单位要通过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专题安全教育培训等方式,系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的丰富内涵,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在交通运输行业落实落地。(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二、切实落实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突出主要领导牵头抓总作用,指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快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和履责规范,推进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着力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的落实,严格规范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定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巡查,强化督导督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跟踪监管和考核评价,严肃追责问责,对不履行责任导致导致重特大交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切实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提升行动、“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等有关工作的落实。(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三、全力保障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认真做好建党100周年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超前谋划,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采取驻点督查、分片包干等方式,加强现场安全监管,疫情防控措施,抓实抓细建党100周年期间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狠抓春节、全国两会、汛期、十一等重点时段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工作特点、季节特性及实际情况,及早研究部署重点时段的安全保障工作措施,及时做好预警预防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四、坚决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全面抓好交通运输行业“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决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持续强化常态化联防联控措施;全力防范边境地区疫情输入,严防陆路口岸疫情输入,牢牢守住第一道防线。各单位要严格督促各汽车客运站、各客运码头针对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站场的通风消毒,严防疫情在我交通运输领域出现反弹。(交通运输协调专项小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全面开展爱国卫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开展客运站、港口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环境整治。积极组织开展防治艾滋病各项工作,强化防艾教育,积极开展集中宣传,建立健全防艾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科、建设管理科)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持续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防控重大风险。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实行闭环整治、动态管理。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等方式,狠抓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集中力量攻克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做到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大隐患得到系统治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有关科室) 道路运输领域安全整治。按照“一车一策、一企一策”的方式,加快推进实现全面取消卧铺客车,逐步取消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车。开展严厉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违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和营运车辆注册登记,督促企业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会同公安、文旅部门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查违法包车、违法载客等行为,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规范网约车发展,强化对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科) 公路运营领域安全整治。联合市级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货运装载源头治理,规范货物装载行为,持续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政策法规科、综合运输科、安全监督科)开展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对在役和在建公路独柱墩桥梁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独柱墩桥梁养护管理,有效强化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工作;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加强团雾预警技术研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局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 水上交通领域安全整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辨识评估,加强重大风险源与危险源管控。重点打击港口超范围存储装卸作业危险品行为。加强涉及“四类重点船舶”和“六区一线”水运及港口企业安全监管,加强船舶检验管理,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做好辖区内水域滚装船和客渡船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大船员培训教育力度,严格落实恶劣天气条件下客运船舶禁限航管理有关规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发展中心,局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科) 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整治。全面做好“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平安工地”建设,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加强隧道施工作业隐患治理。重点整治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开展高处和高边坡施工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建设管理科、铁建办、安全监督科) 危险货物运输领域安全整治。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电子化,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全面推广智能安防系统,整治无资质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科) 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整治。落实自治区、来宾市关于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督查指导,动态更新安全隐患清单,落实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双段长”工作机制,重点推进并力争2021年加快完成铁路道口“平改立”建设、公跨铁桥梁产权移交和公铁并行地段护栏移交工作,加强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有效防控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巩固并提升铁路安全隐患整治成果。(兴宾区、合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铁建办、安全监督科) 行业消防领域安全整治。落实行业消防责任,以行业重点监管领域为重点,围绕交通建设工程、城市公交、长途客运、旅游包车、港口码头及船舶、客运场站、“两客一危”及货物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机关单位等重点场所,及时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规范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继续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交通运输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等燃气安全检查。重点抓好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和全国“两会”、中国一东盟“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防自救知识,提高行业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着力防范化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指导各部门、各地区全面排查本地区,本系统的安全生产风险,实施重大风险点“图斑化”管理和动态跟踪监测,确保本辖区和系统内重大风险底数清、状态明、责任实、管得住。要从严从细从实精准施策,层层落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责任,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检查,查隐患、制方案、定措施,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抓好重点工程项目安全、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突出抓好火灾防控和大型活动安保、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评估辖区行业安全风险,重点针对长途客运、水上运输、景区游船、渡口渡船、城市公交,以及重大节假日期间和重点时段前集中运输或赶工期局部安全风险,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在汛期开展相关检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计划,采取驻点督导、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通过“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开小灶”等方式,加大对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风险的管控力度。(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科、建设管理科、铁建办) 组织开展典型事故的深度技术调查分析和较大以上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加强事故原因分析,深刻吸取事故经验,以事故教训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对每一起较大以上事故调查报告的整改措施逐条评估,严格闭环整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推进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科) 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监督责任,将行业(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行业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将食品安全纳入行业(单位)监督范围,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道路、水路交通运力保障,持续推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在客货运场站、旅游船舶等场所推进“名厨亮灶”建设。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营造行业良好食品安全氛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七、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 建立安全改革发展体系。全面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交通。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建立社会和企业内部对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加强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建设管理科、综合运输科、安全监督科) 推进依法治安重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推进依法治理。把安全发展贯穿交通运输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行业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道路运输较大以上等级行车事故、运输船舶百万吨港口吞吐量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安全责任明晰落实,依法治安能力显著提升,安全发展体系基本建成。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行业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大力推进交通基础保障体系。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水平。推进科技兴安,运用“互联网+监督”的方式,强化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配合推进广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监控平台建设,加快实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可视可控。全面推广车辆智能视频监控、防碰撞系统安装,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智慧监管。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加强预警预报和应急值守工作,扎实做好防抗冰冻雨雪、寒潮大风、地质灾害、汛期后期等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科) 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月”“五进”“全国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提升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做好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进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职业素养。针对从业人员、农村群众、学生家长等重点人群,开展喜闻乐见的安全宣传活动和教育方式,广泛运用新媒体等各类宣传资源,形成安全宣传教育良好的氛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八、提高应急处置和重大运输安保能力 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攻坚,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推进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加强预警预报和应急值守工作,扎实做好防抗冰冻雨雪、寒潮大风、地质灾害、汛期后期等安全生产工作。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运力,提高重大运输安保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