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山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钟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山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钟政办发〔2024〕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钟山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钟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钟山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范
我县山区多,地形地貌变化大,地层与地质构造复杂,岩石风化强烈,近年来危岩地质灾害崩塌发生明显。地质环境较脆弱,降雨丰富,特别是强降雨或持续降雨天气较多,加之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干扰破坏,全县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的态势仍将延续。我县的地质灾害,受降雨诱发作用明显,发生时段主要集中于每年的4月—9月,发生的区域主要集中在山区,尤其是农村。根据近年来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以及发展趋势,预计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地质灾害的发展将呈加剧态势,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人数还有可能增加,每年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还会增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灾害类型有滑坡、崩塌、危岩、岩溶塌陷、不稳定斜坡、泥石流为主。
(一)滑坡、崩塌。主要发生在碎屑岩与花岗岩的丘陵山区和丘陵山区的切坡地带。碎屑岩在辖区内广泛分布,分布在两安乡、红花镇、花山乡一带,浅表层风化强烈,残坡积层较厚,结构松散,在受降雨的影响下,边坡上滑坡与土质崩塌易诱发。此外,土质崩塌还多发生在山区村民房后开挖的坡体、削坡过高过陡的公路边坡上。
(二)危岩崩塌。危岩是石灰岩山区特有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发生在石灰岩区。危岩主要集中分布在公安镇、燕塘镇、清塘镇、钟山镇一带,危岩发展的崩塌,除雨季略显集中外,并无明显的高发时段。
(三)泥石流。主要发生在山高沟深、地势陡峻、沟床纵坡降大,流域形状便于水流汇集的区域。一些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如滥伐森林造成水土流失,采矿、采石形成的尾矿、弃渣等,往往也为泥石流提供物质来源,主要分布在花山乡、两安乡。
(四)不稳定斜坡。均为土质斜坡,分布于花岗岩和碎屑岩的山地丘陵区。分布在两安乡、红花镇、花山乡一带,雨季是斜坡变形的活跃期,尤其在遭遇极端强降雨条件下,发展成滑坡或崩塌的可能性大。
(五)岩溶塌陷。钟山县的岩溶塌陷现象较多,多发生在有第四系松散层覆盖的岩溶平原和洼地内。以土洞型塌陷为主,均为小型,塌坑直径一般在4-10米之间,多为自然发生。主要分布在燕塘镇、清塘镇、回龙镇和钟山镇一带。发生在居民区内的塌陷可对房屋和人员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岩溶塌陷在雨季和旱季更迭期多发。特别要关注地震引发的岩溶地面塌陷,对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及时组织回填。
(六)城区地质灾害防控。钟山县城区人口密度大,与地质灾害相关的工程经济活动频繁(主要是建房、城市街道及地下管线改造、抽取地下水等),在城市规划及建设中应特别注意防灾、减灾。针对本城区地质灾害(岩石崩塌、地面塌陷)发育特征,应重点搞好建(构)筑物和道路等市政及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中的地基地质勘察工作,并视山体地质构造、高低、陡峭等情况,建筑物至少远离山体坡脚10—15米以上,另外要避免过量抽取地下水。
(七)山区切坡临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控。对新建住宅,一是在农村宅基地选址或审批阶段把好关,动员群众尽量不要切坡建房;二是受条件限制确需切坡建房的,首先要其分阶梯切坡,其次是房屋设计和施工要采取后屋(特别是一、二层)不设卧室(可用作厨房、杂物房、楼梯间等非人居住用房),后墙不设窗户或者尽量缩小窗户面积、加厚后墙。还要求其在切坡处加砌挡土墙和切坡上方开挖排水沟等措施进行主动防护。对没有前后屋的新建住宅,后墙要用钢筋混凝土浇筑,还应在切坡处加砌挡土墙和切坡上方开挖排水沟等措施进行主动防护;对已有住宅,要求其在切坡处加砌挡土墙和切坡上方开挖排水沟等措施进行主动防护,要做到:一是要求其对房屋用途进行改变,后屋(特别是一、二层)不设卧室,调整用作厨房、杂物房、楼梯间等非人居住用房;二是如果不能改变用途,告知其降雨期间从后屋搬到前屋(或二楼以上)居住;三是对没有前后屋的住宅,告知其强降雨期间人员要撤离。
二、工作任务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重点提高应急预警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突出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巡查,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加快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等薄弱环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在2024年3月底前完善以乡镇、村屯、监测人员为主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及时调整充实群测群防人员,更新电话号码,对群测群防人员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切实保障群测群防体系正常运转。积极配合贺州地质环境监测站安装专业监测设备,实现人防向人防与技防结合转变。(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全面开展地质灾害“三查"。县自然资源局要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汛期前完成“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更新发放工作。对当年新发生并经核查确认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网络,明确防灾责任和监测人,落实“两卡一案",划定危险区域和设立警示标志。
根据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及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结合气象预测,制定“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三查"计划,并按计划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隐患。重点时段对重点地区、重大隐患点开展巡查、检查、督查,督促指导落实防治措施。(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教科局、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4月—9月期间,县自然资源局与气象局、水利局联合开展本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非汛期要根据天气和突发地质灾害情况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将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普查)查明的切坡建房户纳入预警范围。充分发挥专业监测设备的作用,实现人防向人防加技防转变。(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气象局、水利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配合)
(四)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与培训。充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手册、活页、挂图、动画、影视光盘等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在各类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利用地质灾害调查、巡查和“4·22"地球日、“5·12"国家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的契机,积极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测预警成效和成功避险事例,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校园活动,在广大干部、人民群众、师生中普及地质灾害知识和树立防灾避险意识。(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教科局)
(五)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要在3月底完成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的编制或修订,并上墙公布。因地制宜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或易发村屯群众、学校师生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微演练"要覆盖所有在册隐患点,使群众、师生树立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和应急避难场所,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负责,县水利局、教科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六)及时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落实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车辆和调查工具等应急处置设备,确保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监测预警、群测群防、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等。要做好强降雨和台风天气期间各种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一是部署要紧要实,每一轮强降雨过程,不但要文件、会议部署防范,还要开展实地检查。二是应急响应措施要到位,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县人民政府按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该停止户外作业的,停止户外作业,该停课的停课。
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县自然资源局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科学评估和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住建局、经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积极申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入库。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资金开展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积极申报项目入库争取上级资金。(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扎实开展矿山动态巡查。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日常检查监管。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矿区公路上下边坡以及矿山开采区、弃渣场、尾矿库、生活区等可能存在崩塌、滑坡的区域进行排查巡查。监督指导矿山企业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和《开采设计》。(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履行好地质灾害防治的职责,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要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识今年地质灾害防范形势的严峻性,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各地要从紧从速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顺利进行。
(二)进一步压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情教训,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开展。要加强基层防灾工作能力建设,充实机构,配足人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隐患点和风险区的防灾工作责任进行层层分解,细化到人,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三)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将必要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群测群防、勘查设计、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以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等。
(四)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汛期期间,严格执行两级值班带班制度。各级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加强记录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报告制度,不得逾期不报、漏报或瞒报。
(五)加强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开发布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将接听灾情和险情报告的电话号码在互联网、电视和报纸等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督查检查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1.钟山县202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2.钟山县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分布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