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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丹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339848 

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丹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丹政办发[2022]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厂矿企业:


  《南丹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南丹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全力做好我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的召开,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时段地域趋势预测


  根据南丹气象局对我县的汛期气候趋势预测:预计2022年汛期(4~9月)南丹县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汛期降水量为1150~135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降水分布不均,可能出现旱涝并存的局面。暴雨集中期出现在5~6月,出现区域性、阶段性暴雨洪涝灾害的可能性大。汛期平均气温略偏高,可能出现阶段性气象干旱和高温热浪天气过程。影响广西的台风有5~7个,较常年偏多。汛期主要的气象灾害有暴雨洪涝、台风、高温、干旱、强对流等,其中以强对流、暴雨和台风造成的灾害影响为主。


  1.预计前汛期(4~6月),我县降水量为700~80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1~3成。5~6月降水相对集中,出现区域性、阶段性的暴雨洪涝灾害可能性大。平均气温偏高。降雨量预测:4月,降水量为110~130毫米,偏多1~3成;5月,降水量为230~250毫米,偏多1~2成;6月,降水量为360~420毫米,偏多2成。


  2.后汛期(7~9月)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后汛期(7~9月),我县降水量为450~55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1~2成,可能出现旱涝并存的局面,易出现阶段性气象干旱,平均气温偏高,出现高温热浪天气过程的可能性大。降水量预测:7月,降水量为210~250毫米,偏少1~2成;8月,降水量为150~180毫米,偏少1~2成;9月,降水量为90~120毫米,偏少1~3成。


  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预测我县2022年地质灾害易发期为5—9月,地质灾害易发地段主要为山体滑坡、危岩落石、新近开挖的人工边坡、公路沿线、水库岸坡、废弃采石场及矿山采空区等区域。


  (二)地质灾害类型规模趋势预测


  2022年我县地质灾害类型预测以滑坡为主,其次为危岩崩塌和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仍然以降雨引发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影响等,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与危害程度可能与2021年基本持平,总体上全县地质灾害将会呈现规模以小型为主,灾害发生密集的特点。


  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区域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和防范区


  根据我县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5—9月为我县地质灾害易发期,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新近开挖的人工边坡、公路沿线、水库岸坡、废弃采石场及矿山采空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为重点防范区。


  (二)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及隐患点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分布实际,所有隐患点均属重点防范点(详见附件)。


  三、组织保障


  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是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指挥、协调和处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救灾等相关工作。鉴于相关人员工作变动,现对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其成员名单如下:


  指挥长:芦红飞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林国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朱远忠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矿办主任


  莫宇棋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唐朝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韦国辉南丹气象局副局长


  邓庆文县水利局副局长


  陆润良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韦红雨县财政局副局长


  莫馥萌县应急局副局长


  罗继庭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黎立毅县文广体旅局副局长


  田景星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副主任


  韦向恒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向桂海县教育局副局长


  黄恒波县人武部后勤科科长


  叶海浪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韦盛传中国电信南丹分公司副总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值班电话:0778—7284178),办公室主任由莫宇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唐朝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以及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防治各项工作措施。


  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汛期前排查、汛期中巡查、汛期后复查工作,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灾害发生后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突发地质灾害调查并进行科学评估和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并做好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反馈和上报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做好雨情、水情的预测预报,及时作出强降雨和洪水预警。


  县水利局: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堤坝、水库及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房屋建设工程领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全面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报建报监审批和建设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和救助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统筹地质灾害救援力量建设,制定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设备装备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地质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灾害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援物资并监督使用,建立灾情报告制度,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数据。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我县辖区内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确保乡村公路交通畅通。


  县文广体旅局:负责制定旅游景区(点)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游客安全。


  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负责制定移民迁建区及重点迁建设施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确保移民安置点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医疗保障措施及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后流行性疾病的发生。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成立对应本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分片包干防灾工作责任制,乡镇长对本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务必亲自调查研究、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务必做到组织、责任、人员、预案“四个到位",确保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地质灾害实际情况,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县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队、电信公司根据工作职责抓好对应工作。


  四、防范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健全和完善县、乡镇、村(社区)、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逐级落实防灾工作责任制,将地质灾害易发区及隐患点的监测防灾工作落实到乡镇、村(社区)和各单位,层层签订防灾工作责任书。对已发现和新发现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及隐患点要逐区逐点落实防灾责任单位、监测责任人、监测员、预警信号响应、人员财产疏散转移路线、紧急避难场所、应急抢险等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两卡一单"发放到相关防灾责任单位、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和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让相关人员认清自身的防灾职责,了解灾害的威胁情况,掌握应急防灾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做好地质灾害监测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专职地质灾害监测员的监测工作经费,并配备必要的监测工具。监测员由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熟悉业务人员担任。每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及隐患点监测记录按统一表格填写,监测记录表格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发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发放到地质灾害易发区及隐患点的监测员手中。监测员在监测过程中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时,要立即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并加密监测。地质灾害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接到险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分析险情,采取防灾措施,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三)加强地质灾害巡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汛期前排查、汛期中巡查、汛期后复查。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列为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及隐患点进行排查、检查,随时掌握各重大地质灾害易发区及隐患点的险情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向社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将报灾、报险电话在互联网、电视和报纸等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防治项目进展等专项督查及防灾减灾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实现年度防治目标任务。


  (四)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按照24小时在岗值班,值班同志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汛期值班记录,登记处理结果,重要情况须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落实做好汛期值班信息反馈、灾情速报和应急处置工作,值班工作按以下要求开展:


  1.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等级为蓝色预警时,由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


  2.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等级为黄色预警时,由值班领导带班值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


  3.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等级为橙色预警以上(含)时,由主要领导带班值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


  (五)严格执行灾情险情速报制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19〕295号)和《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向市委报送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范围的通知》(河办发〔2021〕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以下情况须在20分钟内电话报告,50分钟内报送书面材料,并持续跟进事态发展,及时做好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事件发展等情况的续报工作:


  1.相关部门发布该地区橙色和红色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的;


  2.造成死亡、失踪或受伤1人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的;


  3.受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5人以上,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含)以上的;


  4.造成铁路、国道公路、民航和航道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影响大的。


  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地质灾害,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必要时组织群众紧急避险。


  (六)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建立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实现自然资源、应急、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信息实时共享,优化全县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网络建设,建成基于多源数据驱动的地质灾害风险实时预警系统。结合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基础数据和不同条件下区域地质灾害危害性等级叠加气象雨量主要诱发因素,生成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并通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平台及时将地质灾害隐患预警信息发送给各级地质灾害防灾管理人员和群测群防员及监测员。各级地质灾害防灾管理人员要按照红、橙、黄、蓝四级预警信息进行分级预警响应,并按照预案及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要提高对地质灾害中高风险区内1小时超过20mm的局部短时强降雨的预警,特别是农村新建的高陡切坡建房,在强降雨的作用下边坡失稳极易造成突发性地质灾害。要结合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在发布县级预报预警时将预警信息及时发送给全体切坡建房户,做到预警到户、到人。


  (七)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地质灾害的监管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类人为工程活动特别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种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监管,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防各类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认真贯彻落实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由责任主体承担的规定,尽最大努力减少因各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八)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


  在今年汛期及“4·22地球日"和“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期间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报刊专栏、横幅、板报等手段,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主动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积极性,提升社会公众对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和防灾自救、互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职责分工,落实防灾责任。


  附件:南丹县2022年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一览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