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水利局转发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区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89841
桂林市水利局转发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区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市水利[2018]29号
各县区水利(水电)局、市属水库管理处、天湖电站: 为贯彻落实全国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全区水库安全度汛视频会议和全区水利系统水库水电站防汛工作视频会议的部署要求,自治区水利厅下发了《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区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桂水汛〔2018〕6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领会,并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项责任和措施。 请各县区水利(水电)局从即日起,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各股(站)分工负责的方式,加强登记,跟踪推进落实,并分别于5月24日、29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市水利局对口科室汇总。
附件: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区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