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塘区农机局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覃塘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 快速聚焦: 覃塘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 公布年份:2015.12.29
- 实施日期:2015.12.2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覃塘区农机局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基层基础建设,缓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压力,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9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是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关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大局。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管理职责,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经营者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农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机制,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和谐、有序、协调发展。
二、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
我局为切实加强农村道路农机交通安全工作,我局成立覃塘区农机局农村道路农机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贾尚格
副组长:杨宇云、覃燕琼
成员:谭曾华、黄小琴、梁香兰、韦如英、陆创南、黄蕊环、各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办公室主任由杨宇云兼任,副主任由覃燕琼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陆创南、韦如英组成,负责覃塘区农机局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工作,收集、整理、报送材料和信息。
三、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组织印刷《覃塘区农机局关于加强农村道路拖拉机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方法,大力开展以给拖拉机手、农村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民群众发放《通告》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舆论声势,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源头化管理,强化主体责任
源头化管理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区农机监理站要依法严格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严把驾驶员准入关。严把拖拉机牌证发放和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关,要严格业务办理程序,严格落实“谁许可、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五、加强通行秩序管理,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区农机监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与公安交通部门加强沟通,通过采取流动巡逻、定点检查等多种执法措拖,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违法行为。
1、严查拖拉机违法载人。农机部门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报的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情况,对责任人及时作出处理。
2、严查无证驾驶和驾驶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的行为。对无证驾驶的,一律予以拘留;对依法应当吊销驾驶证的,坚决予以吊销。对上道路行驶的报废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要予以扣留;核实为报废车辆的,依法强制予以报废。
3、认真组织排查整治。农机部门要与安监、交通、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集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隐患地段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经费,限期进行整改。
六、畅通信息,加强值班值勤,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认真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防范准备,切实落实突发安全事故处置的组织机构、应急力量。严格执行节日期间的值班、事故专报制度。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发生,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做到反应及时、响应快速、组织有力、处置得当、信息畅通。一旦接到报告,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和应急处置,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上级农机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电话:0775-4722815、0775-4720610
覃塘区农机局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