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本级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方案的通知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本级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发[20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天等县本级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天等县本级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方案
为加强我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保障医疗防护物资及时有效供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印发<广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新冠防指物〔2020〕86号)以及《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本级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方案的通知》(崇政办发〔2020〕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短板,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市场资源,调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多方的积极性,健全完善县本级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体系,到2021年初,建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确保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人民群众及时得到医疗卫生救援所需的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和医疗救治设备。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我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储备管理工作顺利运转,成立我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黄永川副县长
副组长:黄继新县工信局局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组长
黄振兆县卫健局局长
刘骏县财政局局长
张辉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县工信局、卫健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各1名领导或业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确定及调整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的目录及储备计划;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联系;督促承储企业做好日常储备及轮库工作。在疫情发生时及时做好物资调运计划,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疫情防护需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位于县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黄继新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工信局: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主管部门,负责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的日常监管管理工作。负责委托医疗物资承储企业承接县应急医疗物资的采购、储藏、配送、轮换等任务以及对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进行日常管理,接受县疫情指挥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县卫健局:协助县工信局确定县公共卫生应急救援医疗物资的品种、规格、单位和数量,供领导小组确定储备定额时参考;负责提出储备的医疗物资轮库安排计划。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储备和轮换的医疗物资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检和排查,确保应急医疗储备物资安全有效。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应急医疗储备物资的轮库、保管等所需经费;根据采购单位的用款申请,结合县卫健局出具的应急医疗物资审核意见,提出资金拨付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后及时拨付资金。
三、储备原则
(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针对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确定医疗物资储备种类。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数量与当地实际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
(二)形式多样,节约实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市场资源,调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多方的积极性,共同承担储备物资动态周转任务。探索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
四、储备方式及目录、规模
(一)储备方式
经县政府同意,我县确定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作为县本级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承储企业。医疗物资储备主要采取委托承储企业代储的实物储备方式,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
(二)储备目录
由县工信局牵头,商县卫健局、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制定县本级储备目录(第一批详见附件),储备目录要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要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适时做好储备目录的动态调整。
(三)储备规模
医疗物资储备规模要根据县本级人口、交通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峰值时重要保供医疗防疫物资30天用量情况确定。储备规模由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卫健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定。
本次医疗物资储备资金按中央下达的补助资金共570万元全部用于医疗物资储备。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本级财政补充安排。
五、调拨周转
(一)储备物资的使用。医疗储备物资属于有偿使用,遵循谁调拨谁付费的原则。储备物资使用方须按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承储企业收到本次已调拨物资的结算资金后,及时采购补齐储备。
(二)储备物资的轮库。医疗储备物资的轮库由承储企业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负责,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制定并执行储备物资的入库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物资流入储备环节。相关单位(部门)与承储企业采购的物资,向承储企业支付物资款项,承储企业应及时补齐储备物资。
(三)医疗储备物资的调拔流程。采购单位填写《天等县应急储备物资调拨计划单》(调拔物资清单及填写经办人、单位盖章,详见附件2)——承储主管单位审核(工信局经办人、复核人签字盖章,详见附件2)——承储主管单位下达调运指令——物资到达指定地方,采购单位确认收货,填写签收单(详见附件3)——采购单位与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结算资金。
(四)物资储备资金。县本级医疗物资储备资金由县财政负责,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五)动态监管。县卫健局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工信局)建立全县应急物资保障调度平台,动态监测,分类保供;逐步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等信息数据库,接入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附件:1.天等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目录及规模清单
2.天等县应急储备物资调拨计划单
3.调拨单签发流程
附件1
天等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目录及规模清单
序号 | 物资类别 | 日用量 | 单位 | 规格 | 保障数量(30天) | 单价(元) | 金额(元) | 执行标准 | |
1 | 医用防护口罩(N95) | 3657 | 个 | 17.5cm*9.5cm | 109715 | 5 | 548575 | GB 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 |
2 | 医用外科口罩 | 3605 | 个 | 挂耳式17cm*10cm | 108150 | 0.5 | 54075 | YY 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 |
3 |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 74095 | 个 | 耳挂式A17.5cm*9.5cm *10个 | 2222858 | 0.35 | 778000 |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标准为YY/T 0969-2013 | |
4 |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 1100 | 套 | 连身式165、170、175、180、185 | 33000 | 42 | 1386000 | GB 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 |
5 | 紧急医用防护服 | 366 | 套 | 连身式165、170、175、180、185 | 11000 | 39 | 429000 | ||
6 | 医用隔离衣 | 633 | 套 | 一III型褂型式隔离衣XXL、一III型褂型式隔离衣XL | 19000 | 28 | 532000 | 医用隔离衣无纺布国家标准发布GB∕T 38462-2020 | |
7 | 医用隔离眼罩 | 633 | 副 | 无 | 19000 | 28 | 532000 | 护目镜相关标准为《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GB14866-2006) | |
8 | 医用防护面罩 | 633 | 个 | DM18-220 | 19000 | 9 | 171000 | 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 | |
9 | 医用帽子 | 3033 | 个 | A型*100个 | 91000 | 0.7 | 63700 | ||
10 | 医用外科手套 | 1033 | 双 | 6.5、7、7.5、8 | 31000 | 2.3 | 71300 | GB 10213-2006《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GB 24786-2009《一次性使用聚氯乙烯医用检查手套》、GB 7543-2006《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 | |
11 | 医用检查手套 | 1033 | 双 | S、M、L | 31000 | 1.2 | 37200 | GB 10213-2006《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 | |
12 | 鞋套 | 533 | 双 | I 型均码 | 16000 | 2 | 32000 | 标准编号:YY/T 0506.8—2019、标准编号:YY/T 1633—2019 | |
13 | 鞋套 | 366 | 双 | 长靴套 | 11000 | 4.5 | 49500 | ||
14 | 检测试剂 | 1866 | 人份 | 50人份/盒
| 56000 | 14 | 784000 | 国家药监局器械审评中心制定了《2019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评要点》《2019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抗体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评要点(试行)》 | |
15 | 84消毒液(5%) | 100 | 瓶 | 500g | 3000 | 2.35 | 7050 | 国标27947完整的编号名称为GB/T 27947《酚类消毒剂卫生要求》 | |
16 | 酒精(75%) | 150 | 瓶 | 500ML | 4500 | 4.8 | 21600 | GB 26373-2010 《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 | |
17 | 过氧乙酸 | 11 | 桶 | 5L | 350 | 580 | 203000 | GB/T 26371-2010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卫生标准 | |
合计 | 5700000 |
附件2
天等县应急储备物资调拨计划单
天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我单位已拟出应急储备物资调拨计划单,请贵单位及时审核,并下达调拨单给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要求将物资于年月日前发出配送至指定的地点。
具体调拨储备物资详情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调拨 数量 | 备注 |
申请调拨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 |||||
储备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经办人: 复核人: 日期: 日期: |
附件3
调拨单签发流程
调拨单作为我公司接受调拨指令的执行文件,由承储委托人(合同甲方的政府主管部门)填写并签发,我公司只认可承储委托人签发的调拨单,其他机构或部门签发无效。调拨单由承储委托人指定的经办人负责,为了调拨工作的执行规范,参照自治区防疫指挥部的调拨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调拨单号,例如南宁市的调拨单“NN-000001";
2.填写市/县名称;
3.填写调拨发货日期(因物资需要在我公司进行开单,出库,装车等作业,一般是填写调拨单签发日期不低于两天,紧急情况不低于4个小时);如图:
4.调拨经办人在与我公司经办人(销售代表)确认后,填写需要调拨的品种、规格、单位、数量以及备注信息,并填写收货方,收货人及收货人联系电话;签收数量和收货人签字留空,在收货时再由收货人填写;
5.承储委托人(政府主管部门)的调拨经办人及复核人(主管领导)签字,填写日期,盖章后发给我公司经办人(销售代表);
6.收货方为实际使用和结算单位,接收单位若是已在我公司开户的医疗机构或者药品流通企业,则可以直接开票;若是其他未开户的企事业单位,需要提供开户资料及相关单位证明并盖章给我公司经办人进行开户后方可开单调拨;如图:
7.调拨单签发机构应设个专人管理调拨单,并按调拨单信息设立调拨台账等,以便统计调拨、储备库存以及日后的对账、结算等工作。调拨单模板如下:
单号:XXXX
XX市/县应急储备物资调拨签收单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承储单位):
经审核,请你司按下表要求将物资于年月日前发出配送至指定的单位。
具体调拨储备物资详情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调拨 数量 | 签收 数量 | 收货人 签字 | 备注 |
个 | |||||||
收货方: 收货联系人:联系电话: | |||||||
发货方: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发货联系人:联系电话: | |||||||
注:1.凭身份证确认单位后领取;2.签收后及时反馈签收信息; 3.请收货单位及时向发货方支付货款。 | |||||||
调拨经办人 日期: | 调拨复核人: 日期:(储备主管部门盖章) | ||||||
承储单位配送回执情况 | (收货单位签字/盖章) |
注:承储单位完成配送任务后将本通知单发送至防控指挥部物资储备小组存档(扫描、拍照上传至)
广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