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平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果市暑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149402 

平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果市暑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3〕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平果市暑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平果市暑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暑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桂政办电〔2023〕113号)精神,有效解决当前暑期中学生面临的安全实际问题,杜绝我市学生在暑期中发生安全事故,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暑期学生安全事件易发、高发,特别是溺水、交通、欺凌等安全事件呈明显上升态势,为有效防控学生暑期长时间因学习压力较低、活动范围扩大、自主活动时间增多产生的安全风险,强化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方联动,努力实现暑期学生安全“防得牢、管得住、盯得紧、降得下、不出事"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防范学生溺水攻坚行动


  1.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筹做好辖区内暑期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主要领导要牵头挂帅,召开1次专题部署会议,开展1次实地专题调研。要研究制定防溺水攻坚行动具体方案,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统筹精干力量分片包村,督促指导行政村(社区)抓好危险水域网格化巡查、学生网格化管理及宣传教育等工作,每周至少到行政村(社区)现场调研指导1次。(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教育局)


  2.严格落实危险水域网格化管理。要严格落实危险水域日常巡查制度,政法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分别压实网格员、水域巡查公益岗位人员的巡査责任,切实做到每日午后到傍晚至少巡查3次,及时发现、劝阻在水边玩耍或下水游泳的学生,并记录作为监控重点对象。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督促指导,确保危险水域“一牌一杆一绳一圈"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完好,日常巡查和安全监督管理到位。(牵头单位:政法委、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3.严格落实学生的网格化管理。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建立防溺水管理责任网,落实任课老师“一对多"联系名单,加强家校联系,强化以自然屯为单位,督促学校组建本校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加强学生之间互相监督提醒;要及时把学校重点关注的学生名单发送学生所在村网格员,共同督促学生监护人加强监护。各行政村(社区)组织对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离异家庭儿童等特殊群体、重点对象进行全面摸排,分类制定花名册,建立监管清单,完善关爱服务体系,落实“一对一"、“多对一"的救助保护机制,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切实落实履行监护责任。(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严格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开展暑期大家访活动,指导和提醒家长加强学生暑期安全监管,对学生及监护人至少开展1次防溺水教育,确保户户全覆盖。学校要利用信息平台、班级微信群等沟通渠道,每周至少发送防溺水安全提醒2次,学校教师按照防溺水管理责任分工,每周至少对重点学生以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监护人1次,强化督促提醒。文体广旅部门要督促电视台每天在黄金时段播放防学生溺水教育片、警示片以及防溺水知识公益广告,并滚动播出防溺水安全提示。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利用气象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每天至少开展1次提醒。文体广旅局要积极组织动员游泳场所管理者,向学生低价优惠或者免费开放游泳场所。(牵头单位:教育局、文体广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学校)


  (二)开展学生低龄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学生低龄驾驶交通违法专项治理。不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骑电动车、酒驾、超速、超载、飙车、翘车头等现象是常见的学生交通违法行为,暑期期间更为突出,公安交警部门务必加强路面执法管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公安交警部门每周至少开展1次针对学生交通安全路面执法检查,严查不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骑电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等学生交通违法行为。要针对学生晚上酒后驾车、飙车、翘车头炫技等现象,不定期开展夜间检查行动。对发现未成年学生不达年龄使用共享车辆的,公安交警要及时制止,查明原因,告知家长。(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教育局、各学校)


  2.集中开展学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教育、公安交警部门、学校、行政村(社区)要通过多种方式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提醒家长管好车辆、约束孩子。公安交警部门要将交通违法学生信息抄送给相关学校,由学校组织交通违法学生观看典型案例视频等形式进行警示教育,并通报学生家长,督促家长加强教育监管。(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教育局、各乡镇、各学校)


  (三)开展防范学生欺凌排查整治行动


  1.加强重点学生的排查管理。校园欺凌、暴力侵害等涉生涉校违法案件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也极易引发舆情事件。公安、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星级宾馆、网吧、游戏游艺场所、KTV等行业场所的抽查和日常检查,督促网吧、娱乐服务等场所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落实未成年人禁止进入制度。每月至少开展2次不定期夜间抽查,一经发现违法经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行业场所。各行政村(社区)、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医院等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旅店宾馆等要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或举报。公安部门要重点关注和摸排发现欺凌霸凌等线索,逐一认真核查,及时开展处置。要采取符合学生心理特点的方法措施进行教育矫治,对情节轻微不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按照“以学校处置为主"的原则,联系学校开展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公安部门应配合学校参与教育训诫。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立案,全面查清案件细节及关联人员。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由学校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及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牵头单位:公安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教育局、各学校)


  2.加强重点学生的关心关爱。网信、教育部门、学校、学生及监护人、公共场所管理机构、行政村(社区)等收到或发现学生欺凌线索,要及时联系公安部门处置。公安部门要高度重视涉及学生欺凌警情,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对成因复杂、涉及人员较多的,联合有关部门做好化解;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督促监护人开展教育批评,并做好重点盯控,协同教育部门推进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把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初始阶段。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加强欺凌霸凌事件涉及学生的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生监护人要提供帮助,及时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其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学校要每周开展1次家校联系,督促指导学生监护人加强学生监护,提醒家长开展学生欺凌防范教育,防范处置学生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等问题。各行政村(社区)要聚焦重点学生群体,定期走访重点学生家庭,落实关爱举措。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要组织开展1次暑期关爱未成年人专项行动,加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保护工作。(牵头单位:公安局、网信办、教育局;责任单位: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各学校)


  (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集中教育行动


  1.加强重要节点教育疏导。当前,中小学生自杀事件呈现多发态势,主要原因是家庭问题、心理疾病、学业压力、违纪被批评等。学校要通过家访、电话、网络等多种渠道每月提醒1次家长,关注假期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引导家长和学生做好情绪管理,不定期推送心理健康知识。要提醒家长特别关注考试成绩公布、中考高考录取、新学期开学、亲人离别和家庭变故等重要节点学生情绪变化,及时进行疏导化解。班主任要督促家长利用署假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送医治疗,每周跟踪了解学生情绪,指导家长或监护人做好疏导和配合治疗工作,防止情况恶化。(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学校)


  2.落实社会共同防范责任。民政、卫健、团市委、妇联等部门要协同搭建社区心理服务平台,支持专业社工、志愿者等每月开展1次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要向儿童青少年广泛宣传12320公共卫生热线、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等,鼓励有需要时拨打求助。教育部门要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延伸到假期,督促学校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数育理念,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兴趣班,不给孩子安排学科类校外培训。(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民政局、卫健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学校)


  (五)开展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1.聚焦网上突出问题整治。网信部门要集中整治网上涉未成年人突出问题,重点聚焦以下7个方面问题:有害内容隐形变异问题、网络欺凌问题、隔空猥亵问题、网络诈骗问题、不良内容问题、网络沉迷问题、新技术新应用风险问题。要重点巡查未成年人较为活跃的网站平台、产品功能和位置版块,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处置各类反弹反复、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遏制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有效解决网络沉迷问题,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的网络环境。(牵头单位:网信办;责任单位:教育局、公安局)


  2.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公安部门要开展1次针对学生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强化暑期反诈信息推送,通过家长群推送最新宣传资料,不定期推送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督促家长落实学生外出要做到“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防止被“高薪务工"诱骗至境外。(牵头单位:公安局、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学校)


  3.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处置。校园欺凌、暴力侵害、性侵等涉生涉校违法案件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极易引发舆情事件。网信、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加强监测,发现涉校涉生生命安全、敏感事件、群体事件和恶性案(事)件等舆情,要及时互相通报;公安部门要迅速落地核实、查清原因;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积极应对处置,防止舆情发酵;政法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调集有关部门参与处置。对重大舆情,网信部门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并向上级网信部门请求调控管控。(牵头单位:网信办;责任单位:教育局、公安局、政法委)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联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坚决扛起维护学生暑期安全的政治责任,明确工作职责,齐抓共管,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而充实的暑期,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二)狠抓排查整治。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隐患排查,主要对本辖区、主管行业领域范围内各种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严防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及时总结汇报。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于8月3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至市教育局安稳办邮箱:pgxjyjawb@163.com。市教育局综合汇总各乡镇、各单位工作汇报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3日报市人民政府。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教育局李文天,联系电话:0776-5837945、1800786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