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业县2019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业县2019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政办发[2020]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乐业县2019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乐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
乐业县2019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6月17日至21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组(以下简称考核巡查组)对广西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巡查,指出广西存在“安全发展理念仍未树牢"、“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仍不完善"等5个方面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切实做好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扎实抓好考核巡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19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20〕2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考核巡查组反馈意见和百色市党委、百色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结合百色市整改方案任务分工,对照考核巡查组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列出清单,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解决的难易程度,能够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需要长时间分阶段实施的,做好任务分解,提出整改工作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切实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原则上,除涉及到体制机制的问题力争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外,其余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在2020年9月底前整改完毕。
二、考核巡查组指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责任分工
(一)关于“安全发展理念仍未树牢"的问题。
部分单位对安全发展的认识不够深入,在工作思路、具体措施、工作成效等方面还有差距。一些部门负责同志刚接手安全生产工作,没有经验,无从下手,工作忙不到点上,也没有足够警醒,对安全生产工作不以为然,甚至有的自治区部门厅级负责同志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都不清楚。在抓安全生产工作时,把安全生产工作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来对待。一些行业监管部门风险研判意识不够,对管辖范围内的重大风险缺乏系统性把握,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部门对“三管三必须"落实不到位,认为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就是应急管理和消防部门的事,行业监管有缺失。部分基层负责同志没有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有的地方在招商引资中,把关不严,放松安全准入门槛,引进了一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高危企业。〔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关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仍不完善"的问题。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中,整治实施方案内容简单,比全国方案内容减少较多;对企业层面落实主体责任的各项要求细化不够,部门推动和检验各项要求是否落实的措施和方法较少。〔牵头单位:县安委办;配合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方案对全国方案中的部分要求进行了简化,整治内容过于简单。〔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方案内容有缺项,工作任务不够细化,未体现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等内容。〔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中,关闭非煤矿山方面力度偏小,对地方标准化建设、严格许可管理等没有提出具体要求。〔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仍有盲区"的问题。
1.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内容"的情况。部分设区市、管理部门和企业开展的一些安全生产工作有头无尾,个别业主在经济利益面前铤而走险,柳州大良镇“2·5"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百色“5·20"坍塌事故等都存在企业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考核巡查也发现,一些单位和企业存在应付的现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比较普遍。〔牵头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部分行业监管职责不清。特别是电力监管方面,涉及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能源等多个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边界还没有厘清,属地管理责任未有效落实,行业监管部门推诿扯皮,导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下去。〔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工作部署存在走过场情况。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大而化之,“上下一般粗"的现象,直接照抄照搬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政策要求,没有结合本辖区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牵头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一些部门有效联动机制还不完善,部分单位没有认真汲取江苏响水“3·21"事故教训,没有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建立起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牵头单位:县应急局、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5.一些部门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没有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未形成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关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1.安全生产投入仍然不足。广西小散弱企业数量较大,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低,安全保障能力不高。考核巡查发现,部分企业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安全生产和消防装备配备不足,设施设备老旧。部分企业现场管理混乱,生产工艺和安全技术装备落后,且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牵头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广西电动自行车较多,虽经多次整改,总体上效果不错,但仍有个别消防重点单位电动自行车停放混乱,停车区域也没有布设消防器材。〔牵头单位:乐业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专业人员较为缺乏。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业人员较少,近些年,一些化工产业向北部湾地区转移,化工产业发展比较快,但广西危险化学品专业监管人员配置比例还较低;非煤矿山监管任务仍然较重,应急部门非煤矿山监管人员缺乏,基层安全管理人员不足。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能力参差不齐,实际操作水平差,去年全区80%的事故是由人员违法违章行为引起。〔牵头单位: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4.应急能力有待提高。一些企业的应急预案未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做到有效衔接,针对性不强,应急演练形式大于内容,从业人员使用应急装备不熟练。现场抽查南宁孔庙时,企业应急人员安装消防水枪不牢,打开消防水栓时,消防水枪受压力影响竟然自动脱落,难以适应紧急情况下第一时间灭早灭小的需要。〔牵头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关于“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仍有差距"的问题。
1.一些部门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和面临的风险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规律特点把握不准,执法计划不够科学,执法不够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本领还需加强,把控能力有待提升。〔牵头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执法不严不实的问题还普遍存在,不敢较真碰硬,发现重大隐患绕着走,没有严格执行相关执法要求。个别粉尘涉爆企业(柳州市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未经安全验收,从2011年至今一直生产经营,考核巡查组已要求当地人民政府对该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广西去年发生了30起较大事故,同比上升15.4%,在全国排名靠前,火灾较大事故也同比上升66.6%。这些问题都反映出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牵头单位: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安全生产监管方法不多、惩戒力度不够。部分设区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缓慢,安全监管执法手段和装备相对落后。有的基层执法单位检查不执法、执法不处罚、处罚不到位等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对矿业秩序混乱、超层越界开采等打击力度不够,越界开采成为常态,且屡整屡犯。执法单位忽视执法信息公开,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没有有效建立,对企业未能形成有效震慑。〔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贯彻落实意见及责任分工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一要深刻学习领会,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决策部署牢牢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二要切实把安全作为基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建立安全与发展互为保障、互为推进的良性机制,实现安全促进发展、安全激发效益。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鼓舞士气、凝聚力量,不仅要强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学习的深度,还要进一步扩大学习面,尤其是负有应急救援职责的部门和队伍。〔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
(二)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危险化学品治理专项行动。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切实督促各部门承担起相关责任,进一步细化交通运输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非煤矿山安全等专项方案,突出本地特点,提出切实有效措施。〔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应急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
2.紧盯化工产业发展,认真汲取江苏响水“3·21"、天津港“8·12"和浙江温岭“6·13"等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把防控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精准治理,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瓶颈性问题,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3.进一步发挥县安委会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全县各部门的调度指导,注重安全生产“条块结合"。及时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改,防止反弹回潮。要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监管执法。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对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格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进一步落实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职能,尽快完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规定,查缺补漏,明晰安全监管的职责边界,切实将责任传导到第一线,压实到最基层、落实到每个人。要创新执法方式方法,实施精准治理,提升监管执法效率和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县委编办〕
3.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安全设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企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信用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4.加快完善乡镇以下消防监管机制,消防救援部门要做好基层消防工作执法授权工作,确保消防工作有人问、有人管,要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理顺改革过渡期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程序。〔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乐业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应急局等有关部门〕
5.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重大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严格处理,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全面开展责任倒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将事故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追究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1.全面梳理各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建立重大风险清单,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一张图、一张表",并指导各类企业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做好重大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2.盯住关键行业、关键企业、关键风险,做到心中有数。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尾矿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的风险进行深入系统排查,综合实施风险防控,做到万无一失。〔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3.考虑各类功能区规划和城市快速发展等方面带来的新风险,要提前研究,严把源头关,坚决避免隐患“边治理、边产生"的恶性循环。〔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等)
4.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自查自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逐个整改销号。〔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五)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基本功。一要配合上级部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深入推进依法治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法治化水平,真正构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长效机制。二要认真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力量不足、专业性不够的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提高专业化执法人员比例,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三要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狠下功夫,尤其要提升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督促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实操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四要大力提升装备设施安全技术性能,大力推广互联网+安全生产,以及先进科技的应用,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五要加快乐业县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针对消防救援队伍改制后职责任务大幅拓展的需要,调整消防经费保障标准,优化消防装备体系结构,加强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体系化建设,推动全灾种预案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本次考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破解我县安全生产瓶颈问题的重要突破口,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涉及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任务负直接责任,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整改任务,由牵头单位负责综合协调,配合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对考核巡查组指出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对号入座,各负其责,抓紧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要始终紧抓不放,能立即整改的,抓紧整改落实;短时间内无法全部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时间表,力争尽快完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强化重点问题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考核巡查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三)及时总结报告。请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别于2020年7月25日前将本地本单位考核巡查整改实施方案,9月20日前将考核巡查整改工作阶段性总结报告,12月20日前将年度考核巡查整改工作情况总结报告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总结报告应包括:整改工作内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对已完成的工作,要报告工作成效;对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原因并明确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时间。请县安委会办公室及时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告县委、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