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57231 

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事故防范,落实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柳办〔2018〕18号)、《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柳安委办〔2018〕26号)的部署要求,城中区决定于今年5至7三个月期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为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制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分别按照属地管辖、行业管理划分,深入开展本辖区行业领域,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涉爆粉尘、冶金、工贸、旅游船舶、电力、药品食品、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教育、民政、医疗、水产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凡已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的,总体上按原方案开展工作,并按照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要求进行调整完善落实;凡没有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的,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部门职责分工和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要求,于5月10日前组织制定、印发实施,报城中区安委办备案。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对大检查大排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大检查大排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三、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

  5至7三个月期间,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主要指城中交警大队、城中消防大队、城中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局、区食药监局、区教育局、区农水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于每月7日、17日、28日将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特别是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进展材料连同《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附件)报送城中区安委办。如遇节假日,请提前报送。各时间节点的阶段性进展材料和统计表报送情况将列入年终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参考依据,请各单位务必准时、高质报送。

  未尽事宜与城中区安委办联系,联系人:马力、徐宏慧,联系电话:2625147。

  附件: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

  

柳州市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附件:

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行业领域

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情况

隐患排查情况

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处罚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组织检查督查组

参加检查督查人员

检查督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

其中:重大隐患

关闭取缔

暂扣吊销证照企业

处罚罚款

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

人员

其中:暗查、暗访组

其中:交叉检查组

(个)

(个)

(个)

(人次)

(家)

(项)

(项)

(%)

(项)

(项)

(%)

(起)

(家)

(家)

(家)

(万元)

(人)

(家)

(家)

(人)

合 计

1.煤矿

2.非煤矿山

3.化工

4.烟花爆竹

5.工贸

6.道路交通

7.水上交通

8.建筑施工

9.消防

10.铁路交通

11.民爆器材

12.食品药品加工

13.电力

14.特种设备

15.其他行业领域

注:1.非煤矿山包含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等。

  2.工贸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

  3.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填报本辖区本行业内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总体情况,各有关单位要填报本单位组织开展的行业领域专项检查情况。数据为5月份以来的累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