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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商务局转发《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端午”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88752 

桂林市商务局转发《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端午”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市商办[2019]20号


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端午”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2019]13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好各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开展好本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各商贸流通企业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桂林市商务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