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检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
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检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
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分局: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办通〔2018〕21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局拟于2019年1月22—1月31日检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一组(2019年1月22—1月25);第二组(2019年1月29—1月31),具体行程安排见附表。
二、检查内容:
(一)公共安全领域检查。
检查驾驶员驾驶违规记录,查处酒驾、违规超速和违规使用公车等行为。检查本系统内各部门防火、防盗、防泄密的薄弱环节,加强开放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保证消防设施齐全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节假日值班工作情况。(牵头部门:局办公室;配合部门:各有关部门)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检查。
结合矿产督察和日常巡查等工作,对辖区范围矿山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采矿权人是否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进行采矿,是否在采矿许可证批准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从事采矿活动,有无超层越界、超生产规模开采等行为。(牵头部门:矿产开发管理;配合部门:执法监察)
(三)打击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按照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职责,结合2018年以来开展的各项工作,通过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进一步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尾矿库专项治理及打击非法采石采砂专项工作。(牵头部门:执法监察;配合部门:矿产开发管理)
(四)汛期地灾防治、隐患点巡查等工作。
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检查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施工安全措施落实,结合本地地质灾害险情、灾害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强化临灾避险和应急处置,加大防灾知识宣传普及力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牵头部门:地质环境管理;配合部门:矿产开发管理)
(五)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妥善处理因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矛盾。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有效防范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充分估计可能出现影响稳定的复杂情况和严重问题,及早发现苗头,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牵头部门:信访办)
三、检查方式:
听取汇报、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实地察看矿山企业(重点检查试点矿山和绿色矿山的界桩、标识牌设置情况)、地灾隐患治理点(1~2个)。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备好总结发言材料,检查组成员人手一份。
2、各县(区)备好各项工作及县区安委办考核安全生产工作台账资料,并接受检查组的询问。
3、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4、市局各检查组将检查情况交矿管科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