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南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南宁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1049981 

南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南宁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机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直属各事(企)业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2013年全区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通知》(桂农机监〔2013〕12号)精神,我局制定了《2013年南宁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5月8日

  2013年南宁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3〕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2013年全区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通知》(桂农机监〔2013〕12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13年6月在全市农机系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农群众)、“三面向”(面向农业、面向农村、面向农民),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农机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5月30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四、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南宁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的组织领导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 长:费志敏  市农机局局长
  副组长:廖 磊  市农机局副局长
  成 员:谢 杰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
  覃嗣安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副所长
  张 毅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副所长
  覃桂玉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副所长
  黄 严  市农机推广站站长
  王武胜  市农机校校长
  李民标  市奔腾农机公司董事长
  梁常锦  市机耕队队长
  周忠源  市农机化服务公司经理
  刘定发  市丰腾农机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南宁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谢杰兼任,副主任由覃嗣安、张毅、覃桂玉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招明、庞少芹、苏才养、黄绍琪、闫波、李芳组成。
  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及局直属各事(企)业单位要成立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印发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五、活动内容及工作任务
  (一)组织开展国家部署的各项活动
  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及局直属各事(企)业单位要组织发动干部职工参加全国“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论坛、安全文化征文、“打非治违”知识竞赛、“以人为本,聚集安全”全国摄影展以及第三届全国安全生产画展等活动,并在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组织开展“一日三周”及农机安全大检查和知识下乡活动:
  1、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9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及局直属各事(企)业单位要本着创新形式和内容,深入基层,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农民机手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要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和农机技术人员,深入到农村集市、田间场院、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和农机合作社等,通过现场发放一批给机手的倡议信、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画册和农机安全操作挂图,循环放影农机安全宣传片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解答农民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2、开展好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6月3日至9日,是全国统一的事故警示周。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培训展览,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6月10日至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文化周”。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及局直属各事(企)业单位要通过向职工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读本,组织职工阅读安全图书等方式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同时,可播放安全生产微电影、公益广告、动漫等宣传片,传唱全国安全生产《生命之歌》,举办安全生产文艺演出等,传播和普及安全文化知识,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4、开展好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今年6月17日至23日,是全国统一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周。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要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5、开展好“三夏”农机安全大检查活动
  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要针对今年“三夏”农机抢收抢种作业特点,组织检查组深入重点地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行为,有效治理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非法违规行为,排查事故隐患,努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要坚持寓农机监理于服务之中,将农机安全监管与安全宣传和驾驶操作培训等安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深入生产一线为农民服务。
  6、开展好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
  今年农业部将统一编印并免费为各县(区)、经开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发放《农机安全宣传漫画汇编》,免费发放一批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挂图,积极引导农民机手加强学习办理牌证、机械检查、收获作业、转移行驶、故障排除和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安全操作知识,切实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要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深入一线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
  (二)积极开展自治区部署的三项活动
  1、组织开展2013年农机“安全生产月”动员活动
  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及局直属各事(企)业单位要在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前夕,对本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总动员,号召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2013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形式包括:举办本辖区(系统)农机安全生产活动启动仪式、召开本辖区(系统)农机“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等,并通过当地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开展大宣传、大动员,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月的舆论氛围。
  2、组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乡村社会宣传活动
  为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社会宣传,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区)、经开区要在辖区各乡镇、村屯张挂“打非治违”宣传横幅、标语,每个行政村不得少于2条横幅(村头、村尾各1条)。
  3、配合广西电视台《安全新观察》新闻调查活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自治区从今年4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配合各地区及有关部门持续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广西电视台交通频道开辟《安全新观察》栏目,从“安全生产月”启动之日起集中报道我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成果、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及局直属各事(企)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安全新观察》栏目做好“打非治违”新闻调查活动,发挥电视传媒在“打非治违”工作中的舆论监督作用,更好地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夯实安全生产社会基础,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水平的根本措施。充分利用农机“安全生产月”开展集中性、突击性的农机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对于提升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及局直属各事(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到位,力求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
  (二)面向基层,广泛动员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点要面向基层,面向职工,面向全社会。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及局直属各事(企)业单位要切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月”动员工作,让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把今年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办成全社会的、群众性的农机安全生产教育运动,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协调,各方配合
  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及局直属各事(企)业单位在制定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和安排各项活动中,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尤其是开展国家部署的“一日三周”活动和自治区布置的三项活动,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应急预案,保证各项大型活动既能达到效果,又不出任何意外。
  (四)及时总结,按时上报
  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及局直属各事(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典型经验和工作总结报送工作,上报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活动简况、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请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及局直属各事(企)业单位于5月15日前向市农机安委办报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26日前报送农机“安全生产月”总结及《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见附件1),传真电话:0771-3134289,邮箱:nnnj3134289@163.com。
  附件1: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略)
  附件2:
2013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提纲

  1.2013年“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实施方案;
  2.2013年“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或动员大会开展情况。包括参加领导姓名、部门名单、参加人数、主要活动、活动照片或视频资料;
  3.开展“一日三周”(安全咨询日、警示教育周、安全文化周、预案演练周)活动情况。包括组织形式、参加领导、部门名单、参加人数、使用教材、活动照片或视频录相资料;
  4.配合《安全新观察》开展新闻调查简况;
  5.组织开展特色活动简况;
  6.开展“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基本情况;
  7.开展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