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中国残联、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教育厅(局)、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广播电视局、工会、共青团、妇联:
2020年8月25日是第四次全国残疾预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推动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促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国残联、中央宣传部等16部门决定联合开展第四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残疾预防,从儿童早期干预做起。 活动时间
2020年8月25日(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延长)。 宣传重点
(一)儿童生长发育知识。广泛宣传儿童体格生长发育和心理发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0-6岁儿童残疾筛查相关知识,提高家长早期发现儿童发育异常的能力。
(二)儿童康复知识。广泛宣传儿童康复相关知识,帮助儿童家长深入了解康复服务重要意义,掌握儿童康复基本方法,及时帮助有需要的儿童接受康复服务,最大程度预防和减轻儿童残疾。
(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广泛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和有关典型,使残疾儿童家庭和康复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儿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普遍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对象、标准、申请办法等,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及时申请康复救助。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宣传、网信、教育、通信管理、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广播电视、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组织要紧密配合,在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部署安排。残联组织要牵头制定本地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围绕残疾预防日主题,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好有关活动,积极争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给予重视、支持。
(二)提高宣传效果。各地要积极适应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设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运用线上传播技术,发布残疾预防日宣传活动信息,普及残疾预防核心知识。要针对群众关注的儿童早期干预热点问题,通过开展在线专家访谈、咨询、知识竞赛等,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统筹推进工作。2020年是《行动计划》收官之年,各地要以组织开展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组织实施好《行动计划》,针对工作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目标。承担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创新,确保完成重点干预项目任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各省(区、市)残联要及时收集整理本地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于8月31日前报送中国残联。
联系人及电话:宫 蕊 010-66580397
电子邮箱:gongrui@cdpf.org***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中国残联康复部
邮编:100034
附件:第四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口号
中国残联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2020年7月7日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2020年7月7日
附件:
第四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口号
1.残疾预防,从儿童早期干预做起
2.推进残疾预防,建设健康中国
3.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
4.建立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5.密切关注儿童生长发育状况,定期参加健康体检
6.积极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和访视
7.关爱残疾儿童,开展早期康复
8.康复救助,创造残疾儿童美好人生
9.使用婴幼儿安全座椅,远离交通事故伤害
10.提高自护意识,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