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82号—关于核准长春汽车检测中心等14家单位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项目的公告 失效
- 制定机关: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
- 发文字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82号
- 公布年份:2007.12.10
- 施行日期:2007.12.10
- 时效性: 失效
- 效力位阶: 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第82号)
关于核准长春汽车检测中心等14家单位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项目的公告
根据《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环发〔2006〕59号)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核,准予长春汽车检测中心等14家单位承担新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重型汽车排气污染控制系统耐久性能申报检测工作(详见附件)。
现予公告。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