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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应急〔2023〕16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
  经研究,决定废止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37号)。
  特此通知。
应急管理部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