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7号—关于印发制革等5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公告
-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文字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7号
- 公布年份:2017.07.24
- 施行日期:2017.09.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7年第7号)
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进一步形成统一、系统、规范的清洁生产技术支撑文件体系,指导和推动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我们整合修编了《制革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环氧树脂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1,4-丁二醇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有机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活性染料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现予以发布,并于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制革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第41号公告),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工业(猪轻革)》(HJ448-2008)、《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工业(羊革)》(HJ560-2010)同时停止施行。
2.《环氧树脂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3.《1,4-丁二醇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4.《有机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5.《活性染料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7月24日
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