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认可三门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调试阶段)(2版)的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认可三门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调试阶段)(2版)的函
(国核安函[2016]159号)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恳请批复三门核电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调试阶段)〉(2版)的请示》(三门核核安发〔2016〕457号)及附件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三门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调试阶段)(2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认可。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上述认可的质量保证大纲,加强三门核电厂1、2号机组调试工作的过程控制,确保核电机组的调试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12月28日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