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真如寺塔林安全防范工程立项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真如寺塔林安全防范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督函[2015]1583号
江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真如寺塔林安防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赣文物局字〔2015〕38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不同意该立项报告,具体意见如下:
(一)工程范围超出文物所在范围。工程的防护对象应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真如寺塔林,其他办公用房应由管理使用单位自行解决。
(二)安全风险评估不清。立项报告在工程内容中提到对库房加装报警及监控,但未说明库房位置、存放文物情况等。
(三)安全技术措施应合理有效。真如寺塔林现存91座高僧墓塔,在每座塔内设置室内高清摄像机等设备,可行性和必要性不强。真如寺塔林分布较为分散,且部分在山林中,前端探测器应要充分考虑实用性特点,避免系统频繁误报。
(四)经费估算明显偏高,前期经费概算过多。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