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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真如寺塔林安全防范工程立项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真如寺塔林安全防范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督函[2015]1583号




江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真如寺塔林安防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赣文物局字〔2015〕38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不同意该立项报告,具体意见如下:


  (一)工程范围超出文物所在范围。工程的防护对象应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真如寺塔林,其他办公用房应由管理使用单位自行解决。


  (二)安全风险评估不清。立项报告在工程内容中提到对库房加装报警及监控,但未说明库房位置、存放文物情况等。


  (三)安全技术措施应合理有效。真如寺塔林现存91座高僧墓塔,在每座塔内设置室内高清摄像机等设备,可行性和必要性不强。真如寺塔林分布较为分散,且部分在山林中,前端探测器应要充分考虑实用性特点,避免系统频繁误报。


  (四)经费估算明显偏高,前期经费概算过多。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