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安全分析用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应用(试行)》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安全分析用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应用(试行)》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7]323号)
能源局、国防科工局,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规范和促进我国核动力厂安全分析用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安全分析用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应用(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12月20日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