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李白墓安全防范工程立项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李白墓安全防范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督函[2015]1584号
安徽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再次报送李白墓安全防范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皖文物保〔2014〕15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立项中应明确李白墓安防工程的具体范围,该项目拟重点保护5.96万平方米的李白墓本体、太白祠、历代木刻陈列厅、历代名人书画陈列厅等,还要兼顾约30万平米的青山六朝墓群,应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组成内容确定工程防护范围。
二、加强李白墓的风险评估,对李白墓和太白祠内的可移动文物情况进行详细勘察,根据勘察结果和相关考古资料进行风险分析,突出防范重点,确定防范措施。墓园内新建建筑的安防系统建设应由管理使用单位自行解决。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