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允许生产、销售含天然麝香成分中成药的企业及其产品
-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局(已撤销)
- 发文字号: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3号
- 公布年份:2016.07.01
- 施行日期:2016.07.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林业局公告
(2016年第13号)
允许生产、销售含天然麝香成分中成药的企业及其产品
根据《国家林业局 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麝、熊资源保护及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林护发〔2004〕252号)有关规定,并经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意见,现将允许使用人工繁育麝类所获天然麝香生产、销售含天然麝香成分中成药的企业及其产品(见附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生产、销售含天然麝香成分中成药的企业及其产品名称
国家林业局
2016年7月1日
2016年7月1日
附件
生产、销售含天然麝香成分中成药的企业及其产品名称
序号 | 省份 | 企业名称 | 中药名称 | 备注 |
1 | 北 京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 同仁牛黄清心丸、 局方至宝丸 | 人工繁育麝类所获天然麝香 |
2 | 山 西 | 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 | 西黄丸 | |
3 | 黑龙江 | 龙晖药业有限公司 | 安宫牛黄丸、 西黄丸 | |
4 | 江 苏 | 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安宫牛黄丸、 牛黄清心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