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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关于部分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监制手续有效期顺延公告
制定机关:
国家邮政局
公布年份:
2020.07.06
施行日期:
2020.07.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
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关于部分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监制手续有效期顺延公告
为配合北京市做好疫情防控,保障邮政用品用具的正常生产,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的指示精神,对2020年6月1日至7月31日监制手续到期的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暂延长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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