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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大智彭氏家族石刻安全防范工程立项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智彭氏家族石刻安全防范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督函[2015]1559号




江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大智彭氏家族石刻安防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赣文物局字〔2015〕40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不同意该立项报告,具体意见如下:


  一、安防系统设计应坚持“最小干预、适度防护"原则,大智彭氏家族石刻地处田野,且4个分布点分散在大智村南北,安防系统的建设应充分考虑其地形和环境特点,充分论证使用空间探测和震动探测技术的适用性和可行性,并应考虑对文物本体的影响。


  二、加强人力防范的具体措施。大智彭氏家族石刻现仅有3名村民义务保护,无法满足安防系统的正常运行,应明确项目实施和运行维护的组织机构、人员、措施和投入等保障条件


  三、预算偏高,根据实际需要和工程规模,合理编制工程概预算。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