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大智彭氏家族石刻安全防范工程立项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智彭氏家族石刻安全防范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督函[2015]1559号
江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大智彭氏家族石刻安防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赣文物局字〔2015〕40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不同意该立项报告,具体意见如下:
一、安防系统设计应坚持“最小干预、适度防护"原则,大智彭氏家族石刻地处田野,且4个分布点分散在大智村南北,安防系统的建设应充分考虑其地形和环境特点,充分论证使用空间探测和震动探测技术的适用性和可行性,并应考虑对文物本体的影响。
二、加强人力防范的具体措施。大智彭氏家族石刻现仅有3名村民义务保护,无法满足安防系统的正常运行,应明确项目实施和运行维护的组织机构、人员、措施和投入等保障条件
三、预算偏高,根据实际需要和工程规模,合理编制工程概预算。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