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低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安全》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低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安全》的通知
(国核安发〔2021〕119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低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安全》(HAD401/13-2021)。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