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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禽流感灭活疫苗定点生产有关问题的函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禽流感灭活疫苗定点生产有关问题的函
(农办医函[2013]70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荐禽流感灭活疫苗定点生产企业的函》(皖政秘[2013]5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目前农业部指定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灭活疫苗定点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已能满足国内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需求。据统计,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灭活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每年设计生产能力约为320亿羽份,年实际需求量约为200亿羽份,约占设计产能的63%。为维护高致病性禽流感灭活疫苗正常市场秩序,避免恶性竞争,促进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有效开展,经研究,我部暂不扩大高致病性禽流感灭活疫苗定点生产企业范围。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