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产品认证相关工作安排公告
- 制定机关: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
- 公布年份:2020.02.04
- 施行日期:2020.02.0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产品认证相关工作安排公告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产品认证相关工作安排公告
各产品认证相关企业:
为切实落实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严防交叉感染,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确保产品认证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结合认证工作实际需要,现就近期产品认证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中心产品认证采用远程工作方式,企业可通过中心官网“产品认证申办系统"(http://www.isccc.gov***/qzx/index.html)进行认证申请、查询认证进度。认证相关文档资料原则上以电子形式传输,并采取必要的信息安全防护措施。认证相关问询、实施过程相关事宜等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中心沟通。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当面交流的,宜采用视频会议等远程方式。
二、疫情解除前,有效期届满的产品认证证书,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三、疫情防控期间,拟实施的工厂检查(含初始工厂检查及监督检查),可暂以文件确认方式实施,待疫情解除后,中心将视情况决定是否补充现场检查。
四、对由于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尚不能复工,或由于疫情导致的其他原因,企业不能提交符合性证据的,中心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暂不对证书实施暂停,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中心通过监督检查等必要措施维持证书有效性。
五、中心将协助获证企业保持认证的有效性。企业可根据各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与中心就具体的认证安排进行沟通协商。
感谢广大企业对我中心的信任和支持,让我们携手同行,战胜疫情!
中心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及时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