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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维生素C生产、出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失效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国家医药管理局
       关于加强维生素C生产、出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1997〕外经贸管发第6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医药管理局及相应的医药管理部门,各部委直属公司,各特派员办事处,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我国是维生素C(以下简称维C)生产和出口大国。目前维C出口面临国际市场激烈的竞争和挑战。为整顿维C出口经营秩序、优化出口的经营队伍、实现出口的规模化经营、提高我维C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促进维C出口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维C生产规模。
  (一)严格限制新建维C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现有维C生产企业不再扩大生产能力。
  (二)对已开工的维C生产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国家医药管理局对维C生产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并负责公布年度生产指导信息。
  (三)近几年连续生产并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可获得维C生产许可证。
  (四)经国家医药管理局审核并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方可供应出口。
  国家医药管理局将根据上述原则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在征求外经贸部意见后下达。
  二、外经贸部在确定维C出口总量、配额分配原则时征求国家医药管理局及有关部门的意见。
  三、维C出口经营资格为:1994--1996年3年中任何一年出口量达到200吨以上的出口企业。包括:外贸公司、自营生产出口企业、外商投资企业(97年新投产的企业除外)。已核定的企业名单附后(见附表一)。
  四、完善维C出口配额的分配办法,优化出口经营队伍,实行出口规模化经营。
  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将外经贸部下达的出口配额,分配给具有维C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在分配配额时要体现优胜劣汰的原则,将配额优先分配给 经营能力强,出口效益好的企业。
  五、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要加强对维C出口的协调工作,要跟踪、监督和检查维C出口企业的执行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外经贸部。
  六、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要设立维C出口协调小组(维C分会正式批准前暂定名称)。该小组要重点负责对维C出口市场、价格、客户的协调,并组织企业进行对外联络工作。凡是具有维C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应加入该“协调小组”,并自觉接受其协调。具体协调办法由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制定,并报外经贸部备案。
  七、维C出口协调小组要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适时组织维C主要出口经营企业召开会议,研究营销策略,及时制定和调整出口协调价格。维C出口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执行。对低价竞销及变相降价的企业严格按本《通知》第十条处理。
  八、外经贸部授权的发证机关,要严格审核企业维C出口经营资格并按维C出口协调价格和配额数量,审核企业的出口合同,核发出口许可证。
  九、维C出口企业必须定期向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报送出口情况(内容详见附表二)。凡是不按时上报或瞒报的出口企业,将视情况予以处罚。
  十、对违反本通知有关规定的出口企业,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扣减出口配额、直至取消其维C出口经营权的处罚。
  十一、本通知有关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表:一、维C出口经营企业名单
     二、维生素C出口情况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国家医药管理局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表一
             维C出口经营企业名单
   (1994年至1996年任何一年出口维生素C200吨以上企业)
  1.东北制药总厂进出口公司
  2.营口三友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3.吉林松源食品工业公司
  4.河北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
  5.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
  6.石家庄维生药业有限公司
  7.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8.江苏江安制药有限公司
  9.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
  10.江苏省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
  11.上海三维制药有限公司
  12.上海市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
  13.山东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
  14.江苏昆山市对外贸易公司
  15.湖南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
  16.安徽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
  17.安徽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18.江西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
  19.中化宁波进出口公司
  20.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总公司
  21.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总公司
  22.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辽宁公司*(待核定)
  23.北方工业公司广州公司*(待核定)
  24.海南南光进出口公司*(待核定)
  25.河北新维制药有限公司*(待核定) 
  26.牡丹江东华制药有限公司*(待核定)
  27.安徽四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待核定)
  28.宁波吉尔富制药有限公司*(待核定)
  29.济南制药厂*(待核定)
  30.江西赣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待核定)

附表二
             维生素C出口情况报表
公司名称:
公司报关编码:             年    月
合 同 号 数 量 金 额 单 价 价格 条款 生产 企业 目 的 港 出口国 (地  区)  进口商情况 报关 口岸 报关 时间
名 称电 话传 真地 点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公司盖章:            外经贸委盖章:
注:本表于每单月10日前将上两个月出口情况报至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西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