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关于对《关于对耐根穿刺CPS—CL反应粘接型高分子湿铺防水卷材是否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的请示函》的答复
- 制定机关: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 发文字号:全许办〔2016〕2号
- 公布年份:2016.01.25
- 施行日期:2016.01.2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部门规范性文件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关于对《关于对耐根穿刺CPS-CL反应粘接型高分子湿铺防水卷材是否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的请示函》的答复
(全许办〔2016〕2号)
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发来的《关于对耐根穿刺CPS-CL反应粘接型高分子湿铺防水卷材是否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的请示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181号)和《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规定,来函中所述的耐根穿刺CPS-CL反应粘接型高分子湿铺防水卷材产品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在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划分中属于“改性沥青类”单元的“湿铺防水卷材沥青类”品种。
此复。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