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20年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20年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的通知
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北京铁路督察室,局装备技术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履职担当,扎实推进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促进铁路专用设备产品先进适用、质量可靠、运用安全,更好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局工作会议总体部署要求,现将《2020年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重点任务和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确保有效落实。
国家铁路局
2020年1月14日
2020年1月14日
2020年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
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铁路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以推进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为己任,按照局党组统一工作部署,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守安全底线,践行依法行政,不断创新监管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履职监管能力,积极进取,勇于担当,尽职尽责,统筹做好铁路专用设备监管各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全年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大局意识和保障能力
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学习理解,学懂弄通做实。
1.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质,深刻认识铁路肩负的责任与使命,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自觉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2.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刻理解党中央关于“人民铁路为人民”的定位要求,正确认识国铁企业在铁路运输市场的主导地位,大力支持和服务国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铁路行业高质量发展。
3.切实服务交通强国建设战略。按照《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有关要求,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和动车组核心技术国产化,协调推进时速400公里动车组、时速350公里新型卧铺动车组等新装备开展动态型式试验和上线运行考核,以及3万吨级重载列车、时速250公里级高速轮轨货运列车等新型载运工具研发,组织相关企业及时总结京张高铁智能动车组运营情况,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引导和支持智能动车组扩大推广应用范围。
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不断推进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能力建设
聚焦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立足监管职责,把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人民群众,服务行业发展,作为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履职的工作目标。
1.不断完善设备监管制度机制。按照“学思想、铸理念、稳基调、守底线”的工作要求,聚焦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责主业,摸清工作底数,积极探索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途径,完善制度机制,对监督检查、行政许可等相关制度办法加大宣传力度,对制度办法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不断优化和完善。
2.不断创新设备监管方式方法。结合职责定位,统筹各方面资源,在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积极创新、勇于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安全底线,抓住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放活市场主体创新能力,对关系铁路安全质量底线的事项坚决管住。
三、坚持源头卡控,不断提升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审查工作效能
以提升铁路专用设备相关许可审查的严谨性和实效性为目标,不断改进审查方式方法,主动了解申请企业的生产状况和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情况,积极学习并掌握重要设备产品设计制造技术标准的制定、关键零部件检验检测、型式试验、运用考核等过程及存在的问题。
1.严格行政许可审查。坚持以“依法合规、严格标准、改进服务、提高水平”为重点,主动跟踪铁路装备新产品研发、型式试验、运行考核情况,深入企业、深入现场了解有关情况,并按程序、标准和规定组织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等法定许可审查。
2.优化行政许可事项。结合铁路专用设备技术发展状况及趋势、安全管理现状和生产运用实际,系统分析铁路专用设备许可审查事项与铁路运输安全和技术标准的统一性,对技术成熟定型、安全质量稳定、企业管理可控、运用逐步淘汰的产品,进一步研究优化铁路专用设备许可相关事项,推行分类分级管理。对安全风险高、重大技术创新以及新申请进入铁路行业的许可申请,特别是高铁装备产品,充分发挥专家技术审查和地区局属地监管作用,严格审查,加强把关。对管理可控、质量稳定、运用良好的许可申请,特别是产品生产许可延期申请,优化流程,加快审查。
3.做好行政许可服务。积极关注新产品许可申请时间节点,加大对许可相关法规知识的宣贯力度,畅通企业政策咨询渠道,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许可申请办理中遇到的问题,依法合规为企业做好许可服务。
四、坚守安全底线,不断强化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进一步突出高铁和客车安全,紧盯设备产品源头质量安全问题整改,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地区铁路监管局、装备技术中心作用,加强与相关企业的工作沟通协调,聚合各方资源,形成监管合力。
1.加强京张高铁设备质量安全监管。主动跟踪和了解掌握京张高铁智能动车组运用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及时研究解决。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售后服务制度,配强技术支持团队,储备关键产品配件,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并做好突发故障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局有关部门结合春运监督检查,对照京张高铁运营开通前安全评估和局领导添乘检查中发现的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有关问题,逐项跟踪验证问题整改情况。
2.加强高铁、旅客列车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属地化监管职责,突出高铁、旅客列车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和事故、故障中暴露出的设备产品源头质量安全问题,强化原因分析,紧盯问题整改,采取发函责令限期整改或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责任,抓好问题整改和防范。对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事故、故障以及质量安全隐患,由设备司组织原因分析并督促问题整改。
3.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监督检查。研究制定2020年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受检企业持续满足取证条件、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和质量抽查发现问题,以及质量安全事故及惯性故障原因分析、问题整改、责任追究、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与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惯性故障、产品抽查情况紧密联系起来。对故障率较高或产品质量异常的高铁设备产品生产企业及时纳入检查计划,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不合格的企业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并督促整改。
4.加强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研究制定2020年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将发生事故、惯性故障的企业产品直接纳入抽查计划,加大抽查力度,并组织专业机构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抽查结果按规定上网公布。
5.开展铁路运输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局统一部署,积极参与铁路春运、汛期防洪等专项监督检查;针对高铁固定设备、移动设备,旅客列车设备产品源头质量、运用质量问题,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和运营秩序。
6.强化设备监管信息分析指导。落实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统计分析,善于发现设备监管工作存在的惯性问题和不足,为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依据。
五、践行依法行政,不断加强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建设
强化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设备监管规章制度办法,并加大规章制度标准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自觉遵章守法,落实标准。
1.不断完善行政许可规章制度。密切配合并积极推动《铁路无线电管理规定》的制定颁布,加快推进《铁路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实施细则》编制与发布工作。加快修订并发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
2.不断完善设备监管技术标准。结合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编制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组织制定并公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计算机理论考点建设标准和计算机理论考试评价标准,以及动车组模拟驾驶实作考试评价标准。
3.督促设备监管规章制度落实。结合建局以来颁布的设备监管规章制度实施情况,以设备监管规章制度及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执行情况为重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督促企业整改。
六、坚持源头把关,不断提高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工作水平
以提升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整体素质和资格许可管理信息化水平为目标,结合交通强国建设对铁路行业的要求,强化安全意识,坚守安全底线。
1.严格驾驶资格行政许可管理。全面推行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许可网上审查及办理,并严格审查标准,优化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能。以新修订颁布的《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为重点,开展专题检查调研,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2.加强驾驶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不断完善驾驶资格考试知识点库、专家库、考点库、考评人员库并实施动态管理。组织修订并公布2020年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考试大纲。商洽确定驾驶资格理论考试时间,下发考试督察安排并组织好考试。及时总结驾驶资格计算机理论考试和动车组实作模拟驾驶考试试点经验并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对铁路运输企业提出的单独考试需求,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3.加强驾驶执业情况监督检查。结合铁路运输安全形势和新线开通情况,加强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对违反驾驶资格许可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七、坚持监管到位,不断加强铁路无线电频率及台站监督管理工作
以提升铁路无线电监管工作制度化和专业化水平为目标,统筹安排有关工作。
1.持续做好铁路无线电频率和机车电台许可管理工作。有序开展铁路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审查。在总结机车电台设置使用许可和执照核发经验的基础上,再选定国铁集团下属两至三家单位继续推进机车电台许可和执照核发工作。会同国铁集团做好向工信部申请下一代铁路无线电频率相关工作。开展铁路无线电频率和台站信息管理研究。
2.持续开展铁路无线电监测检测工作。组织对GSM-R覆盖的部分铁路继续实施频率动态检测,开展铁路沿线、重点枢纽、大型编组站等干扰多发区域干扰定位检查和铁路边境口岸无线电监测项目,并深入开展铁路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相关问题研究。
3.继续做好铁路无线电议题相关工作。组织相关单位持续推进铁路车地无线通信议题技术研究和协调统一工作。
八、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提升铁路设备监管队伍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以提升铁路设备监管队伍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为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监管履职综合素质和能力。
1.坚持政治学习制度。围绕政治机关建设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并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实践交流研讨,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
2.落实“一岗双责”。突出“一岗双责”,将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并严格组织生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执行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3.提高监管履职能力。加大设备监管队伍培训力度,努力培养一专多能人才。改进工作作风,结合京张高铁运营、川藏铁路建设、铁路深化改革、新装备新产品运用,以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等重点,深入一线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掌握现场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加强地区局间设备监管工作经验交流与协作,采取联合执法、交叉监管等方式,开展跨局设备产品监督检查,共同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4.抓好工作督办落实。对照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紧盯工作落实,并及时研究铁路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召开铁路设备监管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局党组工作部署,总结工作,查找不足,并研究和改进铁路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