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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民航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民航规〔2022〕6号 2022年3月8日)

  第一条 为规范民航安全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机构)管理,明确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依据《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安全培训机构是指实施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的机构。
  本办法中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是指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党政负责人、分管安全、作风、运行、训练、质量、维修、空管、货运、安保、财务、人事等工作的负责人、总监、总师。
  本办法中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民航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或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包括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飞行、客舱、航卫、维修、运控、空管、训练、安保、货运、地服等生产运行和保障部门的负责人及安全工作相关人员。
  第四条 民航局统一负责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经营范围包含专业培训或安全培训等相关内容。
  (二)管理人员及办公场所
  1.专职管理人员与安全培训机构有正式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任职文件齐全。
  2.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
  3.具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满足日常办公需要的办公设备。
  (三)教材与课件
  1.具备满足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大纲(见附件1)和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见附件2)要求的教材与课件。
  2.教材与课件内容全面、准确,结构合理,保持与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民航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一致,满足学时要求。
  3.鼓励安全培训机构提供与民航安全相关的专著书籍,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能力水平。
  (四)培训教员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至少具备15名专职、兼职培训教员(不含局方人员),并满足以下条件:
  1.专职培训教员不少于培训教员总人数的1/3。
  2.专职培训教员中,正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副高级职称不少于3人。
  3.培训教员的专业应当涵盖安全管理、机场运行、运输航空运行、通用航空运行、空管、维修等。
  4.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对培训教员的专业能力、授课质量负责,建立内部管控机制不断提高教员水平。
  5.鼓励安全培训机构邀请局方人员进行政策、规章解读。局方人员不得在安全培训机构中兼任职务。
  培训教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新的教育培训理论,及时更新教育培训理念。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素养,为人师表;热爱民航安全培训工作,能够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课程开发等安全培训业务工作。
  3.熟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掌握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熟知民航安全规章标准,对民航安全政策与安全管理技术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4.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教学组织能力。
  5.在民航安全监察员、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输机场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事件调查员、安全信息管理人员等的培训中不少于3次授课。
  6.仅受聘于一家安全培训机构且仅代表一家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
  (五)考试题库
  1.具备与安全培训大纲相配套的考试题库。
  2.考试题库中至少有1000道题符合纳入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平台考试题库条件,且每年至少更新100道题。
  (六)教学及后勤保障设施
  1.培训教室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可满足日常学员培训学习需求。
  2.培训教室无安全隐患,干净整洁,采光、通风良好。
  3.培训教室配备投影仪、投影屏幕、计算机、白板、音响等教学设施。
  4.学员培训后勤保障设施完善。
  (七)培训管理手册
  1.具有机构章程,人员分工职责明确。
  2.具有学员管理、教员管理、教学评估、档案管理、过程控制、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等制度。
  3.工作制度健全完善、贴合实际并得到有效落实。

  第六条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培训大纲要求,每年10月底前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培训计划,通过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平台发布。安全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培训班名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专业类别、招收学员人数、培训课程、培训学时、收费标准等。
  第七条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安全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因客观因素导致培训不能按计划开展的,需通过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平台及时发布调整后的计划;安全培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培训大纲开展;及时对已完成的培训工作进行分析并评估,持续改进培训工作。
  第八条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对完成培训课程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颁发负责人安全培训结业证书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结业证书(以下统称“结业证书”),并及时将培训记录上传至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平台。安全培训机构应当严格管理,对不满足出勤要求、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培训等违反培训与考核相关规定的,不得颁发结业证书。
  第九条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培训档案管理制度,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学员等情况。培训档案至少保存3年。
  第十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采用计算机考核方式,考核时间为3学时,考核合格成绩为80分(含)以上。
  第十一条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组织符合考核条件的人员登录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平台进行考核。考核期间,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安排监考人员进行监考,监考人员应当实施回避原则。考核结束后,监考人员填写考场记录,并由安全培训机构存档。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对考核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建立录像资料档案,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民航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2年5月1日生效,2016年9月2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民航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的通知》(民航发〔2016〕111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大纲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规定了对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实施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初始培训和复训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组织、教学准备、培训实施和培训管理的依据。
  一、总则
  (一)培训对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是指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党政负责人、分管安全、作风、运行、训练、质量、维修、空管、货运、安保、财务、人事等工作的负责人、总监、总师。
  上述负责人应当参加依本大纲组织实施的安全培训,并通过民航局组织的考核,以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培训类型
  1.初始培训
  适用于新入职(6个月内)或尚未完成初始培训的所有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2.复训
  适用于所有取得民航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复训周期为上一次取得考核合格证之日起3年内。考核合格证到期之前未参加复训并申请证书续期的,应重新参加初始培训。
  (三)培训目标
  通过安全培训,使培训对象准确把握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国家和民航局有关安全生产和航空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全面了解安全管理理论、方法与技术及其应用领域;及时跟进安全管理和技术前沿以及民航安全管理形势、热点和工作重点,以达到具备与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目的。
  (四)培训学时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初始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复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二、培训内容和课程设置
  (一)总要求
  1.与国家和民航局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相关的内容应体现其全局性、系统性和完整性;
  2.与安全管理理论相关的内容应体现其系统性、原理性和应用于管理实践的思路;
  3.与航空安全管理技术相关的内容应体现其概要性和主要应用领域及路径;
  4.所有内容应以开拓眼界、启发思考和提供最新内容及时讯为重点。
  (二)课程种类和课程形式
  1.课程种类
  课程分为必选课程和备选课程两类;必选课程指的是每期培训必须向学员提供的课程,备选课程则是根据安全管理发展形势、局方要求等,有针对性的为每期培训选择的课程。
  2.课程形式
  采用集中教学与网络教学结合开展。网络教学原则采用直播形式,若采用录播形式的,应当保证录播课程内容的有效性,且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3.初始培训内容
  课程共有4个模块,分别是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治理、研讨与交流。详细内容参见附表1-1。
  4.复训内容
  课程共有4个模块,分别是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治理、研讨与交流。详细内容参见附表1-2。
  三、教学大纲
  (一)所有培训课程均应编制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是承担该课程的教员编写相应课件和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
  (二)教学大纲内容应至少包含以下方面:
  1.教学目的;
  2.教学内容的范围;
  3.教学的深度和结构;
  4.讲授、案例、研讨等的时间分配;
  5.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
  6.参考书目、教学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提示等(需要时)。
  (三)鼓励安全培训机构提供与航空安全相关的专著书籍,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能力水平。
  四、教学要求
  (一)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
  1.课程的设计应当使教员和学员之间具有互动性,实现充分、平等的交流。
  2.教学形式应当能促进学员与教员之间的交流,激励学员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并使教员可以得到教学效果的反馈,学员能够及时澄清疑问。
  3.课程应当结合民航实际,根据课程内容和特点,安排适当数量的分组讨论、案例分析、课内外练习、角色扮演或实践等活动,以增强学员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应用思考。
  (二)教学要求
  1.教员应当对课程进程实施有效管理,包括注意时间安排、课程内容等,不随意减少课程时间。
  2.教员应当注重自身的行为、举止,仪表整洁、庄重。
  附表1-1
  负责人初始安全培训课程体系

课程模块

课程主题

课程主要要点

课程学时

学习方式

课程类型

网络

集中

必选

备选

安全政策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民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

(2)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3)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

2

 

民航安全形势与发展

(1)中国民航国家安全方案(SSP);

(2)民航安全规划的实施要求与进展;

(3)当前民航安全形势分析;

(4)行业关于民航安全工作的最新要求;

(5)民航当前安全工作部署及工作重点。

2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有关要求;

(2)民航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安全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分析。

2

 

作风建设

(1)民航局安全作风建设相关政策解读;

(2)当代民航精神解读;

(3)安全作风问题清单解读。

2

 

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2)《安全生产法》解读;

(3)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要点;

(4)与民航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要点。

2

 

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1)中国民航规章体系及其构成;

(2)最新颁布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及要点。

2


课程模块

课程主题

课程主要要点

课程学时

学习方式

课程类型

网络

集中

必选

备选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相关附件

(1)《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相关附件;

(2)中国民航安全法规体系及与国际公约的对应关系。

2

 

安全治理

安全管理基本理论与方法

(1)安全管理基本概念;

(2)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与原则;

(3)民航安全管理发展概况;

(4)事故致因理论及模型(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墨菲定律、冰山理论、 Reason模型、SHEL模型等);

(5)模型应用及案例分析。

4

 

安全管理体系

(1)民航安全管理体系概述;

(2)民航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民航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及要素;

(4)民航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要点。

2

 

双重预防机制

(1)双重预防机制概述;

(2)安全风险管理;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4)双重预防机制构建。

2

 

安全管理实践

(1)安全管理实践经验;

(2)对安全管理的总结与思考;

(3)高层管理者在SMS建设中的定位与作用;

(4)安全管理专项工作实践经验。

4

 

民航安全文化

(1)内涵与作用;

(2)安全文化与作风建设;

(3)案例分析。

4

 


课程模块

课程主题

课程主要要点

课程学时

学习方式

课程类型

网络

集中

必选

备选

 

民航应急管理基础

(1)应急管理的基本知识;

(2)民航应急管理法规体系;

(3)应急决策与指挥;

(4)应用实务与技能提升(结合行业和专业特点)。

4

 

民航应急管理案例实操

(1)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能力要求;

(2)民航行业重大、典型突发事件类型案例分析;

(3)情景构建与值班领导岗位模拟演练训练。

4

 

 

研讨与

交流

当前安全管理热点问题研讨

民航安全形势分析与安全管理热点问题研讨。

4

 

 


  备注:学习方式中,仅在“集中”方式打“√”的表示须通过集中培训方式进行,“网络”与“集中”均勾选的表示两种方式均可。
  附表1-2
  负责人复训安全培训课程体系

课程模块

课程主题

课程主要要点

课程学时

学习方式

课程类型

网络

集中

必选

备选

安全政策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民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

(2)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3)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

2

 

民航安全形势与发展

(1)当前民航安全形势分析;

(2)行业关于民航安全工作的最新要求;

(3)民航当前安全工作部署及工作重点。

4

 

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新变化(或热点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或

(2)相关法律法规的热点问题(若无变化)。

4

 

安全治理

民航安全管理和技术前沿

民航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的新变化(或热点问题)

(1)民航安全管理理论的最新变化,或

(2)民航安全管理理论的热点问题(若无变化)。

4

 

安全管理实践

(1)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践经验;

(2)对安全管理的总结与思考;

(3)高层管理者在SMS建设中的定位与作用;

(4)安全管理专项工作实践经验。

4

 

典型应急案例分析与解读

(1)行业典型事件应急管理案例分析;

(2)应急决策与指挥提升技术;

(3)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的路径与方法。

4

 

研讨与交流

民航安全热点问题研讨

民航安全热点问题研讨。

4

 

 


  备注:学习方式中,仅在“集中”方式打“√”的表示须通过集中培训方式进行,“网络”与“集中”均勾选的表示两种方式均可。
  附件2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规定了对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初始培训和复训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组织、教学准备、培训实施和培训管理的依据。
  一、总则
  (一)培训对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民航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或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包括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飞行、客舱、航卫、维修、运控、空管、训练、安保、货运、地服等生产运行和保障部门的负责人及安全工作相关人员。
  上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参加依本大纲组织实施的安全培训,并通过民航局组织的考核,以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培训类型
  1.初始培训
  适用于新入职(6个月内)或尚未完成初始培训的所有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复训
  适用于所有取得考核合格证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复训周期为上一次取得考核合格证之日起3年内。考核合格证到期之前未参加复训并申请证书续期的,应当重新参加初始培训。
  (三)培训目标
  通过安全培训,使培训对象全面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国家和民航局有关安全生产和航空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熟悉当代安全管理理论及应用领域;掌握主要安全管理的技术、方法及其应用手段,以达到具备与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目的。
  (四)培训学时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始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64学时。复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二、培训内容和课程设置
  (一)总要求
  针对培训对象是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特点,培训内容和课程设置应当:
  1.与国家和民航局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相关的内容应当体现其系统性、完整性和与日常安全管理的关联性;
  2.与安全管理理论相关的内容应当体现其系统性、原理性和应用于日常管理实践的方法或路径;
  3.与航空安全管理技术相关的内容应当体现其完整性、原理性和应用于具体专业或领域的方法或路径;
  4.所有内容应当以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开拓眼界,启发思考和提高实务能力为重点。
  (二)课程种类和课程形式
  1.课程种类
  课程分为必选课程和备选课程两类;必选课程指的是每期培训必须向学员提供的课程,备选课程则是根据安全管理发展形势、局方要求等,有针对性的为每期培训选择的课程。
  2.课程形式
  采用集中教学与网络教学结合开展。网络教学原则采用直播形式,若采用录播形式的,应当保证录播课程内容的有效性,且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3.初始培训内容
  课程共有6个模块,分别是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基本理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运行专业知识与技能、研讨与交流。详细内容参见附表2-1。
  4.复训内容
  课程共有4个模块,分别是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治理、研讨与交流。详细内容参见附表2-2。
  三、教学大纲
  (一)所有培训课程均应当根据教材编制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是承担该课程的教员编写相应课件和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
  (二)教学大纲内容应当至少包含以下方面:
  1.教学目的;
  2.教学内容的范围;
  3.教学的深度和结构;
  4.讲授、案例、研讨等的时间分配;
  5.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
  6.参考书目、教学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提示等(需要时)。
  (三)鼓励培训机构提供与航空安全相关的专著书籍,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能力水平。
  四、教学要求
  (一)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
  1.课程的设计应当使教员和学员之间具有互动性,实现充分、平等的交流。
  2.教学形式应当能促进学员与教员之间的交流,激励学员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并使教员可以得到教学效果的反馈,学员能够及时澄清疑问。
  3.课程应当结合民航实际,根据课程内容和特点,安排适当数量的分组讨论、案例分析、课内外练习、角色扮演或实践等活动,以增强学员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应用思考。
  (二)教学要求
  1.教员应当对课程进程实施有效的管理,包括注意时间安排、课程内容等,不随意减少课程时间。
  2.教员应当注重自身的行为、举止,仪表整洁、庄重。
  附表2-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始安全培训课程体系

课程模块

课程主题

课程主要要点

课程学时

学习方式

课程类型

网络

集中

必选

备选

安全政策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民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

(2)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3)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

2

 

民航安全形势与发展

(1)中国民航国家安全方案(SSP);

(2)民航安全规划的实施要求与进展;

(3)当前民航安全形势分析;

(4)行业关于民航安全工作的最新要求;

(5)民航当前安全工作部署及工作重点。

2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有关要求;

(2)民航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安全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分析。

4

 

作风建设

(1)民航局安全作风建设相关政策解读;

(2)当代民航精神解读;

(3)安全作风问题清单解读。

4

 

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2)《安全生产法》解读;

(3)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要点;

(4)与民航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要点。

2

 

民航规章体系

(1)《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相关附件;

(2)中国民航规章体系及其构成;

(3)最新颁布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及要点。

4

 

课程模块

课程主题

课程主要要点

课程学时

学习方式

课程类型

网络

集中

必选

备选

安全管理基本理论

安全管理原理

(1)安全管理基本概念;

(2)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与原则;

(3)民航安全管理发展概况;

(4)事故致因理论及模型(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墨菲定律、冰山理论、Reason模型、SHEL模型等);

(5)模型应用及案例分析。

4

 

航空安全与人的因素

(1)人的因素研究的重要性;

(2)人的因素的内涵;

(3)人的因素分析模型及应用。

4

 

疲劳风险管理

(1)疲劳的概念;

(2)疲劳的危害;

(3)导致疲劳的因素;

(3)疲劳风险管理。

4

 

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基础

(1)民航安全管理体系概述;

(2)民航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民航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及要素;

(4)民航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要点。

4

 

安全管理文件管理

(1)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架构;

(2)安全管理手册编制;

(3)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文件管理实践;

(4)安全管理表格记录制定要求。

4

 

双重预防机制

(1)安全风险管理的基本概念和理论;

(2)安全风险管理的实施方法和技术要点;

(3)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概念和要求;

(4)风险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4

 

课程模块

课程主题

课程主要要点

课程学时

学习方式

课程类型

网络

集中

必选

备选

 

安全信息管理

(1)基本概念和要求;

(2)安全信息收集与报告;

(3)安全信息统计分析方法;

(4)安全信息统计分析应用实践。

4

 

安全绩效管理

(1)基本概念和理论;

(2)安全绩效指标设计与预警;

(3)安全绩效监测和评估。

4

 

民航应急管理

(1)应急管理基本知识;

(2)应急管理法规要求;

(3)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4)应用实务与技能提升。

4

 

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1)基本概念和理论;

(2)审核工作方法和技巧;

(3)评审审核单编制;

(4)应用实务与提升。

4

 

安全监察

(1)基本概念和理论;

(2)监察方法与技巧;

(3)检查单编制实务;

(4)安全监察与法定自查工作融合.

4

 

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

(1)基本概念和理论;

(2)实施方法和技术要点;

(3)民用航空器征候等级划分办法;

(4)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

(5)案例分析与解读。

4

 

安全教育与培训

(1)内涵与作用;

(2)企业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实践;

(3)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案例分析。

4

 


  附表2-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复训安全培训课程体系

课程模块

课程主题

课程主要要点

课程学时

学习方式

课程类型

网络

集中

必选

备选

安全政策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民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

(2)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3)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

2

 

民航安全形势与发展

(1)当前民航安全形势分析;

(2)行业关于民航安全工作的最新要求;

(3)民航当前安全工作部署及工作重点。

4

 

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新变化(或热点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或

(2)相关法律法规的热点问题(若无变化)。

4

 

安全治理

民航安全管理和技术前沿

民航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的新变化(或热点问题)

(1)民航安全管理理论的新理念,或

(2)民航安全管理理论的热点问题(若无变化)。

4

 

安全管理实践

(1)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践经验;

(2)安全管理专项工作实践经验:

☆安全风险管理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绩效管理;

☆安全信息管理;

☆不安全事件调查;

☆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安全监察技能提升;

8

 

课程模块

课程主题

课程主要要点

课程学时

学习方式

课程类型

网络

集中

必选

备选

 

☆安全文化与领导力提升;

☆安全作风建设;

☆安全教员能力提升;

☆人的因素。

     
 

典型应急案例分析与解读

(1)典型事件应急管理案例分析;

(2)民航应急管理工作短板与不足;

(3)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的路径与方法。

4

 

研讨与交流

民航安全热点问题研讨

民航安全热点问题研讨。

4

 

 


  备注:学习方式中,仅在“集中”方式打“√”的表示须通过集中培训方式进行,“网络”与“集中”均勾选的表示两种方式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