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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农办牧〔2008〕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农业、农牧)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抓好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养殖产品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也是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结合正在开展的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两节”前后的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安全监管职责
  近年来,在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饲料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饲料质量水平稳步提升,我国饲料质量总体是安全的。但仍存在个别企业和养殖场(户)为谋求眼前利益,非法添加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严重危害了我国饲料质量安全,对城乡居民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保障“两节”消费安全的重要性,强化饲料质量安全保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依法查处在饲料中非法使用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确保饲料安全可靠。
  二、突出重点,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在巩固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以蛋白原料、自配料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为保障“两节”期间养殖产品安全,继续推进健康养殖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全面监控,排除饲料安全隐患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重点,认真梳理辖区内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饲料质量安全隐患信息,从源头抓起,全面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控。一是加强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加大检验检测密度和范围,严密监控饲料生产和使用环节,对违法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要迅速果断处理,及时排除饲料质量安全隐患。二是加大饲料原料监督管理力度。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08〕15号)要求,继续督促饲料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记录、原料进厂记录和进厂检验制度,加大力度推进原料生产企业备案审查等各项工作。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加强联系,搞好衔接。
  四、及早安排,时刻做好应急准备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的原则,提前做好人员安排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做好舆情监测和预警工作。主动搜集在网络等媒体上危及饲料安全的信息,做好本辖区内的信息核查工作。对于重大突发事件,要迅速处置,及时上报。对不实报道,要积极回应,澄清事实。同时要做好“两节”期间饲料质量安全事件的举报处置工作。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