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关于复印机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相关业务调整的通知
- 制定机关: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
- 公布年份:2018.12.21
- 施行日期:2018.12.2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关于复印机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相关业务调整的通知
各相关认证企业: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改革的公告》(2018年第29号公告)要求,自2018年12月3日起,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涉及一类原CCC目录内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涉及的产品类别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别代码 | 对应CCC认证目录类别 |
1 | 复印机 | 0910 | 信息技术设备 |
一、新申请受理
1. 我中心推出复印机产品对应的电子产品认证业务(自愿性产品认证),企业可通过我中心网站递交申请。
2. 从即日起,不再受理复印机产品的CCC认证申请。
二、原CCC证书转换
1. 即日起,我中心启动原CCC证书转换为电子产品认证证书的工作。转换后电子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其有效性依靠定期的监督获得保持。
2. 2019年4月1日前,企业可在我中心网站递交申请,非我中心颁发CCC证书的企业也可递交申请。
3. 转换过程原则上不进行样品检测和工厂检查,认证评价后颁发新证书,认证费用按电子产品认证证书转换费用收取。
联系方式:010-65994456、010-65994470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