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安办函〔2016〕71号)
- 制定机关: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 发文字号:安办函〔2016〕71号
- 公布年份:2016.12.27
- 施行日期:2016.12.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
(安办函〔2016〕71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2月13日至1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实地抽查了部分工矿企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发现以下突出问题:
停产矿井违规组织生产。检查发现,兵团12师昌平矿业有限公司白土窑煤矿仍然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当天3个班共入井205人次,违规组织人员下井生产;该矿于12月7日至12日无视停产指令违规组织生产;未制定停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兵团12师新疆昌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4团煤矿停产整顿期间违规组织生产活动,未落实兵团煤矿安监局下达的停止采掘作业指令,违规组织采煤作业;调度室12月9日记录显示,采煤队16人作业,日产煤380吨。 停工停产煤矿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兵团12师昌平矿业有限公司白土窑煤矿未制定煤矿停产安全技术措施,仅临时打印一页技术措施应付检查;白土窑煤矿总工程师现场未能提供采掘工程平面布置图,已提供的井上下对照图仅有制图员签字,没有总工程师及主要负责人签字和盖章,图纸、技术资料档案管理混乱;白土窑煤矿煤层为容易自燃煤层,在火区治理技术方案中未对放顶煤开采工艺预防自燃发火的安全性进行充分论证;兵团12师新疆昌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4团煤矿为60万吨/年改扩建矿,现正处于停产整顿状态,矿方制定的停产整顿安全技术措施报告无人员签字,未落实审批程序;维护保养工作内容及安全技术措施未纳入停产整顿安全技术措施;104团煤矿安全技术措施报告为2016年7月6日编制,未能根据矿井实际状况及时更新,报告内容与实际不符。哈密市13师红山煤矿副井绞车房控制台配电插座严重破损,控制台电源短路掉电等安全隐患,落实日常检修维护制度不到位;红山煤矿绞盘钢丝绳上采用捆扎布条私设井深测量标记,未能以深度指示器作为判断标准,绞车司机培训不到位。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标志设置不规范,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哈密市13师火箭农场国际影城为娱乐性质综合楼,四楼影视城两侧安全出口玻璃大门均被广告贴画覆盖,安全出口标识不清,不能有效判断安全出口位置;楼道逃生安全避险路线反光标识不足,逃生路线不明显;安全出口大门前方5米内摆放较多桌椅,逃生路线不畅通,易引发人员拥堵踩踏等事故。 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检查工作不细致。兵团安委会为落实多项安全检查工作,于11月27日至12月9日陆续组织安全监管局、交通局、水利局等多个部门召开了以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和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主题的各项会议,对各行业安全生产实行派员驻守、挂牌督办。特别是为防止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截至12月9日,对兵团所属52处煤矿落实盯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但在实际督导检查工作中发现,兵团12师昌平矿业有限公司白土窑煤矿存在当班人员瞒报入井人员、煤矿明停暗开和违规组织生产的严重违法行为,安全监管工作未能有效落实,日常监管流于形式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请兵团高度重视督导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抓紧督促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严防发生各类事故,务于2017年1月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同时,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举一反三,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对兵团范围内各类企业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再排查、再督导,发现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处罚、挂牌督办,及时通报、及时曝光,并加强监管,落实煤矿包矿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责任,严盯死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
2016年12月27日